[发明专利]报文处理设备和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910846230.2 | 申请日: | 2019-09-09 |
公开(公告)号: | CN110535747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02 |
发明(设计)人: | 孙登攀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迪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12/46 | 分类号: | H04L12/46;H04L29/06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讯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554 | 代理人: | 黄剑飞 |
地址: | 310051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报文 处理 设备 方法 | ||
本公开提供一种报文处理设备,布置在一个或多个回流设备和一个或多个服务器之间,包括:第一通信单元,被构造为从/向所述一个或多个回流设备接收/发送第一协议报文;第二通信单元,被构造为从/向所述一个或多个服务器接收/发送与第一协议不同的第二协议报文;以及报文处理组件,被构造为将来自所述一个或多个回流设备之一的第一协议报文处理为第二协议报文以便被第二通信单元发送到所述一个或多个服务器之一以及将来自所述一个或多个服务器之一的第二协议报文处理为第一协议报文以便被第一通信单元发送到所述一个或多个回流设备之一。本公开还提供了一种报文处理方法。
技术领域
本公开涉及报文处理设备和方法,尤其是涉及一种虚拟可扩展局域网环境下的报文处理设备和方法。
背景技术
VXLAN(Virtual Extensible Local Area Network)是一种网络虚拟化技术,即,基于IP协议网络且采用“MAC in UDP”封装形式的二层VPN技术。该技术试图改进大型云计算的部署时的扩展问题,可以说是对VLAN的一种扩展。
VXLAN技术通过将虚拟网络中的数据帧封装在实际物理网络中的报文中进行传输。具体实现方式为:将虚拟网络的数据帧添加VXLAN首部后,封装在物理网络中的UDP报文中,然后以传统网络的通信方式传送该UDP报文,到达目的主机后,去掉物理网络报文的头部信息以及VXLAN首部,将报文交付给目的终端。整个通信过程目的终端不会感知到物理网络的存在。
可以对VXLAN协议网络中的报文进行处理,例如采样分析,并然后将经处理的报文发送回VXLAN协议网络。在这样的应用中,需要对报文进行处理的服务器将VXLAN协议网络中的报文进行解封装,并在处理完成后将解封装的报文加封装后发给VXLAN协议网络中的设备。因为解封装和封装过程均在服务器端完成,所述对服务器的性能消耗较大。
发明内容
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上述的和/或其他的问题。因此,根据本公开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报文处理设备,布置在一个或多个回流设备和一个或多个服务器之间,包括:第一通信单元,被构造为从/向所述一个或多个回流设备接收/发送第一协议报文;第二通信单元,被构造为从/向所述一个或多个服务器接收/发送与第一协议不同的第二协议报文;以及报文处理组件,被构造为将来自所述一个或多个回流设备之一的第一协议报文处理为第二协议报文以便被第二通信单元发送到所述一个或多个服务器之一以及将来自所述一个或多个服务器之一的第二协议报文处理为第一协议报文以便被第一通信单元发送到所述一个或多个回流设备之一。
根据本公开的报文处理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协议报文为VXLAN报文,而所述第二协议报文为IP报文。
根据本公开的报文处理设备,其中所述报文处理组件包括报文解封装单元以及查找表存储单元,其中所述查找表存储单元被构造为动态存储查找表,所述查找表中登记有一条或多条映射条目,每条映射条目包含来自所述一个或多个回流设备之一的VXLAN报文的报头中包含的一个回流路径信息以及与该回流路径信息对应的一个路径编号;以及所述报文解封装单元被构造为解封来自所述一个或多个回流设备的VXLAN报文并获取报头中包含的回流路径信息,并基于所述回流路径信息遍历查找表存储单元中的查找表,以确认所获取的回流路径信息是否包含在所述查找表之中,并在确认所获取的回流路径信息包含在所述查找表之中的情况下,将所述回流路径信息对应的路径编号封装在将要发送到服务器的IP报文中。
根据本公开的报文处理设备,其中所述报文处理组件还包括查找表更新单元,所述查找表更新单元,被构造为在报文解封装单元确认所获取的回流路径信息不包含在所述查找表之中的情况下,赋予所获取的回流路径信息一个新的路径编号,并将所获取的回流路径信息和所述新的路径编号作为一对新的映射关系登记在查找表存储单元所存储的查找表中。
根据本公开的报文处理设备,其中所述第二通信单元被构造为将所述报文解封装单元封装有路径编号的IP报文发送到相应的服务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杭州迪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杭州迪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0846230.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