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供应链金融应用方法及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910821425.1 | 申请日: | 2019-09-02 |
公开(公告)号: | CN110533538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03 |
发明(设计)人: | 张小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象右看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40/04 | 分类号: | G06Q40/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供应商 供应链 区块 流转 指令 金融技术 金融应用 平台协议 实名认证 途径信息 信用额度 业务合同 注册信息 现金流 资金 整合 金融 中小企业 采集 追踪 信用 发放 交易 签署 恢复 | ||
本发明属区块链金融技术领域,提供了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供应链金融应用方法及装置,包括:采集并整合核心企业、供应商及资金方在供应链金融平台的注册信息、实名认证信息及签署的平台协议信息;通过平台向核心企业生成并发放资金方授予相应信用额度的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通证;接收核心企业根据业务合同通过平台向供应商支付相应合同额的通证的指令并执行;追踪并获取供应商接收通证并进行融资或支付流转的途径信息;执行核心企业通过现金流交易通证的指令,并在供应链金融平台恢复相应的通证的额度。本发明中供应商基于核心企业的信用,使用通证在资金方进行融资或在各级供应商之间流转,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得技术问题。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区块链金融技术领域,尤其涉及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供应链金融应用方法、装置及可读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目前,市面上存在如下四类供应链金融模式:一是核心企业主导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如海尔);一是电商平台为主导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如京东);一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主导的供应金融模式(如平安);一是以物流企业为主导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如顺丰)。然而,这些传统的供应链金融模式都存在一个普遍的问题:依赖核心企业确权和企业无法信用穿透,即当供应商融资时,核心企业要么不愿意确权;要么只愿意对与其有直接贸易往来的一级供应商进行确权。而对于普遍存在的二级、三级到N级中小企业供应商需要融资时,由于其自身信用不够,也不是与核心企业直接发生贸易,没有核心企业愿意对其应收账款融资进行确权,从而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效率低。
因此,中小型企业在转型升级发展中,多数都会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传统供应链金融的出现,虽然舒缓了部份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但仍然面临着诸多痛点:1、存在信息不对称、作假、被篡改的风险,缺乏透明度,造成信任成本高涨;2、涉及到应付账款方、征信机构、保理机构的多方处理,花费时间长、成本高;3、业务受到限制,中小企业得不到及时融资,严重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4、范围受到限制,核心企业信用无法穿透,造成二级到多级的供应商仍无法融到资。
综上所述,现有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中存在着信用成本高、中小企业融资难等技术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供应链金融应用方法来解决现有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中存在着信用成本高、中小企业融资难等技术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第一方面是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供应链金融应用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步骤S1:采集并整合核心企业、供应商及资金方在供应链金融平台的注册信息、实名认证信息及签署的平台协议信息;步骤S2:通过所述供应链金融平台向所述核心企业生成并发放所述资金方授予相应信用额度的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通证,并将所述通证记录于区块链中;步骤S3:接收所述核心企业根据业务合同通过所述供应链金融平台向所述供应商支付相应合同额的所述通证的指令并执行;步骤S4:追踪并获取所述供应商接收所述通证并进行融资或支付流转的途径信息;步骤S5:执行所述核心企业通过现金流交易所述通证的指令,并在所述供应链金融平台恢复相应所述通证的额度。
在一个优选可实现方式中,所述步骤S5之后还包括:步骤S6:通过所述供应链金融平台对所述核心企业与所述供应商根据交易数据进行企业用户画像,并进行大数据分析且输出企业信用报告。
在一个优选可实现方式中,所述步骤S2包括:步骤S21:接收所述核心企业通过所述供应链金融平台向所述资金方申请企业授信的请求并执行;步骤S22:获取所述资金方对所述核心企业进行风控审核并授予相应的信用额度的数据信息;步骤S23:根据所述数据信息通过所述供应链金融平台向所述核心企业生成并发放相应所述通证,并记录于区块链中。
在一个优选可实现方式中,所述步骤S4中的所述途径信息包括:将所述通证进行拆分,并支付给其他供应商进行流转。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象右看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深圳象右看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0821425.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