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耳机的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910703337.1 | 申请日: | 2014-10-17 |
公开(公告)号: | CN110324752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4 |
发明(设计)人: | 理查德·库拉维克;安迪·洛根 | 申请(专利权)人: | 沃冶特乌龟海岸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R1/10 | 分类号: | H04R1/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陈鹏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耳机 系统 | ||
1.一种用于耳机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
耳包,构造成连接到耳机的扬声器壳体,其中:
所述耳包包括由衬套覆盖的泡沫环;
所述泡沫环的厚度是所述泡沫环的外周缘与所述泡沫环的内周缘之间的尺寸;
所述泡沫环的深度是所述泡沫环的底表面与所述泡沫环的顶表面之间延伸的尺寸,所述泡沫环的底表面构造成最靠近所述扬声器壳体,所述泡沫环的顶表面构造成最靠近耳机用户的头部;所述泡沫环包括可调节的凹陷,所述可调节的凹陷在所述泡沫环上形成较浅的深度;以及
所述较浅的深度构造成容纳耳机用户的护目镜的镜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耳包包括吸收热量远离耳机用户的头部的材料层。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耳包包括吸收水分远离耳机用户的头部的材料层。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耳包中由所述泡沫环产生的一个或多个中空区域构造成接收被耳机用户的护目镜的镜腿推开的泡沫。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当有护目镜与所述耳机同时佩戴时,所述泡沫环被推开,使得所述护目镜的镜腿接触耳机用户的头部的鬓角。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当没有护目镜与所述耳机同时佩戴时,通过所述泡沫环的弹性,所述耳包接触耳机用户的头部的鬓角。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系统包括所述耳机。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耳机的音频处理器包括蓝牙电路以用于与智能电话配对。
9.一种用于耳机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
耳机,包括至少一个耳包,所述耳包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其中:
所述耳包包括填充材料;
所述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按照所述填充材料的深度而彼此不同;
所述第一部分构造成包括可调节的凹陷,从而,与所述至少两个部分中的第二部分相比,在耳机用户佩戴的护目镜上几乎不产生压力,其中,当所述耳机用户不佩戴护目镜时,所述第一部分的填充材料保持朝向耳机用户的鬓角压力;以及
所述第二部分构造成保持所述至少一个耳包与所述耳机用户之间的接触。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填充材料包括泡沫。
11.一种用于耳机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
耳包,构造成附接至耳机,所述耳包包括泡沫,并且所述耳包通过两个不同的泡沫深度,能构造成至少两种构造,其中:
在所述构造中的第一种中,所述耳包形成为容纳耳机用户佩戴的护目镜,并且在所述耳包的所述泡沫中形成可调节的凹陷;以及
在所述构造中的第二种中,所述耳包形成为接触耳机用户的鬓角,并且在所述耳包的所述泡沫中不形成所述凹陷。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系统包括所述耳机。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系统,其中:
所述泡沫包括中空区域;以及
所述泡沫的中空区域构造成接收所述泡沫的被所述护目镜的镜腿推动的部分。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沃冶特乌龟海岸公司,未经沃冶特乌龟海岸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0703337.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