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钓竿接合部构造有效
| 申请号: | 201910612027.9 | 申请日: | 2019-07-08 |
| 公开(公告)号: | CN110692607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1-04 |
| 发明(设计)人: | 松本圣比古;恐田欣幸;崎山晃;山中贵弘;髙原刚;辰己卓司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岛野 |
| 主分类号: | A01K87/02 | 分类号: | A01K87/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磐华律师事务所 11336 | 代理人: | 张明慧 |
| 地址: | 日本大阪府堺***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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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钓竿 接合部 构造 | ||
1.一种钓竿接合部构造,构成为能够将竿梢侧竿体与竿尾侧竿体在固定状态及非固定状态之间切换,该固定状态是通过所述竿梢侧竿体的竿尾端侧接合部与所述竿尾侧竿体的竿梢端侧接合部的压接状态而固定为垂钓操作状态,该非固定状态是解除所述压接状态而变成非垂钓操作状态,在所述竿梢端侧接合部配置第一预浸体,在所述竿尾端侧接合部的表面配置第二预浸体,该第一预浸体和第二预浸体均具有在相对于竿轴线倾斜的方向上对齐的强化纤维,所述竿梢端侧接合部的表面配置的所述第一预浸体的强化纤维与所述竿轴线所成夹角为第一纤维角,所述竿尾端侧接合部的表面配置的所述第二预浸体的强化纤维与所述竿轴线所成夹角为第二纤维角,所述第一纤维角和所述第二纤维角设定为相同的角Θ,所述角Θ设定为45°≦Θ<90°,
其中,所述竿尾侧竿体具有内周面,所述内周面包括越朝竿尾侧直径越小的倒锥面及从所述倒锥面的尾侧越朝竿尾侧直径越大的正锥面,在遍及所述倒锥面与所述正锥面的一定范围内设有所述第二预浸体。
2.一种钓竿接合部构造,构成为能够将竿梢侧竿体与竿尾侧竿体在固定状态与非固定状态之间切换,该固定状态是通过所述竿梢侧竿体的竿尾端侧接合部与所述竿尾侧竿体的竿梢端侧接合部的压接状态而固定为垂钓操作状态,该非固定状态是解除所述压接状态而变成非垂钓操作状态,在所述竿尾端侧接合部的表面上配置第二预浸体,该第二预浸体具有在相对于竿轴线倾斜的方向上对齐的强化纤维,在所述竿梢端侧接合部的表面上配置无纺布制的片材,且所述竿轴线与所述第二预浸体的强化纤维所成夹角为第二纤维角,所述第二纤维角设定为角Θ,所述角Θ为45°≦Θ<90°,
其中,所述竿尾侧竿体具有内周面,所述内周面包括越朝竿尾侧直径越小的倒锥面及从所述倒锥面的尾侧越朝竿尾侧直径越大的正锥面,在遍及所述倒锥面与所述正锥面的一定范围内设有所述第二预浸体。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钓竿接合部构造,其中,
所述竿梢侧竿体是位于竿梢侧的实心棒状或者中空筒状的小径梢尖侧竿体,所述竿尾侧竿体是位于竿尾侧的中空筒状的大径梢节竿体,从而形成以下竿体中的任意一者,
(a)将所述小径梢尖侧竿体的所述竿尾端侧接合部嵌合于所述大径梢节竿体的所述竿梢端侧接合部内而形成固定状态的并继式竿体;
(b)将所述大径梢节竿体的所述竿梢端侧接合部嵌合于所述小径梢尖侧竿体的所述竿尾端侧接合部内而形成固定状态的逆并继式竿体;
(c)所述竿梢端侧接合部或者所述竿尾端侧接合部是形成有倾斜外周面的凹窝芯材,将凹窝芯材嵌合于相对侧接合部而形成固定状态的凹窝连接式竿体。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钓竿接合部构造,其中,
在所述竿尾端侧接合部与所述竿梢端侧接合部中的其中一者形成倾斜外周面,在所述竿尾端侧接合部与所述竿梢端侧接合部中的另一者形成倾斜内周面,从而形成以下竿体中的任意一者,
(a)将所述小径梢尖侧竿体的所述竿尾端侧接合部嵌合于所述大径梢节竿体的所述竿梢端侧接合部内而形成固定状态的并继式竿体;
(b)将所述大径梢节竿体的所述竿梢端侧接合部嵌合于所述小径梢尖侧竿体的所述竿尾端侧接合部内而形成固定状态的逆并继式竿体;
(c)所述竿梢端侧接合部或者所述竿尾端侧接合部是形成有倾斜外周面的凹窝芯材,将凹窝芯材嵌合于相对侧接合部而形成固定状态的凹窝连接式竿体。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钓竿接合部构造,其中,
所述竿梢侧竿体是位于竿梢侧的中空筒状的小径梢尖侧竿体,所述竿尾侧竿体是位于竿尾侧的中空筒状的大径梢节竿体,在所述小径梢尖侧竿体的竿尾端部的外周面形成竿尾端侧接合部,在所述大径梢节竿体的竿梢端部的内周面形成竿梢端侧接合部,将所述小径梢尖侧竿体从所述大径梢节竿体抽出,使所述竿尾端侧接合部的外周面压接于所述竿梢端侧接合部的内周面,从而形成所述固定状态的振出式竿体。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钓竿接合部构造,其中,
在所述竿梢侧竿体与所述竿尾侧竿体形成有指示标记,该指示标记表示所述竿尾端侧接合部与所述竿梢端侧接合部已设定为特定的相对位置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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