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旋转加解锁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910565276.7 | 申请日: | 2019-06-27 |
公开(公告)号: | CN110356212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0-22 |
发明(设计)人: | 牟东;戴有发;孔超群;吴小平;孙庆 | 申请(专利权)人: |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K1/04 | 分类号: | B60K1/04;B60L53/80 |
代理公司: | 北京远大卓悦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69 | 代理人: | 韩飞 |
地址: | 215200 江苏省苏州***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传动结构 解锁组件 锁止机构 解锁 直线驱动组件 加解锁装置 直线驱动装置 直线运动转换 传动方式 负载要求 减速结构 连接直线 驱动组件 新能源车 整体成本 动力源 抵接 | ||
1.一种旋转加解锁装置,包括旋转解锁本体(630);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解锁本体(630)包括加解锁组件(631)、直线驱动组件(632)、传动结构;其中,
所述加解锁组件(631)用于抵接所述锁止机构并提供用于解锁所述锁止机构的推力,用于提供驱使所述锁止机构旋转的扭矩;
所述传动结构用于连接所述直线驱动组件(632)与所述加解锁组件(631),所述传动结构将直线运动转换为旋转运动,以使得所述直线驱动组件(632)通过所述传动结构驱使所述加解锁组件(631)作用于锁止机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旋转加解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解锁组件(631)包括解锁环(6311)、解锁旋块(6314);所述解锁环(6311)抵接电池组件的锁止机构并提供用于解锁电池组件的锁止机构的推力;所述解锁旋块(6314)用于提供驱使锁止机构旋转的扭矩;所述解锁环(6311)为中空结构,所述解锁环(6311)套设与所述解锁旋块(6314)外;
所述传动结构将直线运动转换为旋转运动,以使得所述直线驱动组件(632)通过所述传动结构驱使所述解锁旋块(6314)旋转。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旋转加解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解锁组件(631)还包括旋转弹性件(6313)、第一旋转连接件(6312);所述第一旋转连接件(6312)与所述解锁旋块(6314)活动连接,所述旋转弹性件(6313)两端分别抵触所述第一旋转连接件(6312)与所述解锁旋块(6314),以使得所述解锁旋块(6314)可沿旋转轴轴向上下浮动。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旋转加解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结构包括传动齿轮(633)、传动齿条(634);所述传动齿轮(633)与所述传动齿条(634)相互啮合;所述传动齿条(634)与所述直线驱动组件(632)的可移动端(6321)固定连接;所述传动齿轮(633)与驱动所述解锁旋块(6314)旋转的转轴固定连接。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旋转加解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解锁本体(630)还包括导向结构(636),用于引导所述传动齿条(634)的做直线运动。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旋转加解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结构(636)包括第一滑块(6361)、第一导轨(6362);所述第一滑块(6361)与所述第一导轨(6362)滑动配合,所述第一滑块(6361)或所述第一导轨(6362)与所述传动齿条(634)固定连接,所述第一导轨(6362)与所述第一滑块(6361)的相对方向与所述传动齿条(634)的运动方向一致。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旋转加解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解锁本体(630)还包括旋转基座(635)、第二旋转连接件(637);所述传动齿轮(633)与所述解锁组件(631)分别安装于所述旋转基座(635)两侧;所述第二旋转连接件(637)一端与所述传动齿轮(633)固定连接;所述第二旋转连接件(637)另一端与所述解锁组件(631)固定连接。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旋转加解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解锁本体(630)还包括检测组件,用于检测所述传动齿条(634)的行程。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旋转加解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组件包括挡片(638)、光电传感器(639);所述挡片(638)或所述光电传感器(639)与所述直线驱动组件(632)的可移动端(6321)固定连接;所述传动齿条(634)运动时,以使得在所述挡片(638)与所述光电传感器(639)相对运动过程中触发所述光电传感器(639)检测信号。
10.如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一种旋转加解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直线驱动组件(632)包括电动推杆或气缸或电动缸或液压缸;所述解锁环(6311)的侧壁开有若干缺口(63112)。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0565276.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具有包括允许各个模块相对横向移动的引导件的电池装置的电动车辆
- 下一篇: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