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人体生物识别支付的系统及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910561617.3 | 申请日: | 2019-06-26 |
公开(公告)号: | CN110298668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0-01 |
发明(设计)人: | 周书田;于海洋;李培坤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网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20/40 | 分类号: | G06Q20/40 |
代理公司: | 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7212 | 代理人: | 巩同海 |
地址: | 266000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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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指纹 人体生物 银行系统 支付中心 移动终端 支付方式 指纹识别 指纹支付系统 客户账号 顺序识别 支付交易 支付请求 泄露 采集 发送 授权 保存 | ||
本发明涉及一种基于人体生物识别支付的系统及方法,属于指纹支付系统技术领域。本发明包括带有人体生物识别功能的移动终端、银行系统及其他支付中心;所述人体生物识别为指纹识别;所述指纹识别包括对于指纹数量、指纹顺序识别,每一枚指纹对应一个银行系统或者若干枚指纹不同顺序对应一种支付方式;所述带有人体生物识别功能的移动终端:采集并完成指纹数量和指纹顺序的识别、向银行系统及其他支付中心发送支付请求;所述银行系统或其它支付中心:保存有客户账号对应的信息,支付授权和支付交易。本发明通过多个指纹,以及多个指纹顺序带来免密支付方式多样化,减少指纹泄露带来的风险。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基于人体生物识别支付的系统及方法,属于指纹支付系统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的支付系统有小额免密支付,而小额免密支付可以采用密码、指纹支付,或者刷脸支付。在满足人们支付便利的同时,安全风险一直是支付方式首要考虑的。以支付宝为例:用户可以用以上提及的方法进行支付。但其中的密码,指纹,脸部特征等信息都是要支付宝进行收集,支付时进行比对。用户的信息完全暴露给了支付宝一方,风险不可防控。另外,指纹是人体独一无二的特征,目前采用单一指纹给所有银行账户免密支付,单一指纹又极容易泄露,增加了支付风险。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缺陷,本发明提出了一种基于人体生物识别支付的系统及方法。
本发明所述的基于人体生物识别支付的系统,包括带有人体生物识别功能的移动终端、银行系统及其他支付中心;
所述人体生物识别为指纹识别;
所述指纹识别包括对于指纹数量、指纹顺序识别,每一枚指纹对应一个银行系统或者若干枚指纹不同顺序对应一种支付方式;
所述带有人体生物识别功能的移动终端:采集并完成指纹数量和指纹顺序的识别、向银行系统及其他支付中心发送支付请求;与银行系统及其他支付中心的信息加密匹配处理后,若匹配成功,则在银行系统及其他支付中心完成支付授权,并向支付的移动终端发送人体生物识别支付完成信息,若匹配失败,则向移动终端发送匹配失败信息;
所述银行系统或其它支付中心:保存有客户账号对应的信息,支付授权和支付交易。
优选地,所述带有人体生物识别功能的移动终端设置有账号管理平台,账号管理平台具有访问移动终端的本地数据库、云端数据库的功能;
所述本地数据库用于存储至少一枚的指纹信息、至少一组指纹顺序至本地,并将其同步到云端数据库;接收并判断本地数据库是否有存储,若本地数据库有存储,则识别通过,否则中止支付;
所述云端数据库用于接收至少一枚的指纹信息、至少一组指纹顺序并判断云端数据库是否有存储,若云端数据库有存储,则识别通过,下发一随机数字序列至已注册认证的移动终端,否则下发指纹识别结果至移动终端,中止支付。
优选地,所述带有人体生物识别功能的移动终端设置有账号管理平台,账号管理平台具有访问区块链的功能;
所述区块链用于根据用户的设置和规则产生密码,根据支付请求同步记录请求数据,在合约规定下对支付行为进行密码保护和鉴定。
优选地,所述移动终端为手机或平板电脑。
本发明所述的基于人体生物识别支付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一:移动终端上安装有指纹识别模块,指纹识别模块采集十个指纹中的至少一个,或者采集不同指纹的不同顺序;
步骤二:移动终端内置有账号管理平台,账号管理平台统一管理指纹信息并将指纹信息传递到本地数据库、云端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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