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产生异常流量的APP的确定方法及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910450546.X | 申请日: | 2019-05-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10191119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10 |
| 发明(设计)人: | 丁若谷;贾彤;吴明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秒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L29/06 | 分类号: | H04L29/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宏宇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63 | 代理人: | 赵李 |
| 地址: | 100000 北京市朝阳***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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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产生 异常 流量 app 确定 方法 装置 | ||
1.一种产生异常流量的APP的确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运行有N个APP的目标终端设备的运行日志;
基于所述运行日志和所述N个APP所要播放广告的预设总投放流量,确定所述目标终端设备是否产生异常流量;其中,所述异常流量为所述N个APP嵌入超过所述预设总投放流量的HTTP请求后产生的;
在所述目标终端设备产生异常流量时,将所述N个APP分别安装在N台除所述目标终端设备之外的其他终端设备上,并获取所述每个其他终端设备的运行日志;
针对每个其他终端设备,根据该其他终端设备的运行日志和该其他终端设备运行的APP所要播放广告的预设总投放流量,确定该其他终端设备是否产生异常流量;
根据所述目标终端设备和所述产生异常流量的其他终端设备,确定产生异常流量的APP。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确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运行日志包括设备终端的身份标识符、多个APP播放的广告的广告主的标识信息和多个APP播放的每个广告的标识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确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运行日志和所述多个APP所要播放广告的预设总投放流量,确定所述目标终端设备是否产生异常流量,包括:
确定所述运行日志中每个广告主的标识信息和每个广告的标识信息之间的映射关系;
计算落入预设的广告主的标识信息和广告的标识信息之间的映射关系组中的广告流量,将所述广告流量作为所述目标终端设备播放广告的实际总投放流量;
判断所述实际总投放流量和所述N个APP所要播放广告的预设总投放流量是否相等;
若不相等,则确定所述目标终端设备产生异常流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确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目标终端设备和所述产生异常流量的其他终端设备,确定产生异常流量的APP,包括:
将所述目标终端设备运行的APP,与所述产生异常流量的其他终端设备运行的APP,进行取交集计算,得到产生异常流量的APP。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确定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在所述目标终端设备产生异常流量时,针对每个APP,利用单独运行该APP的所述目标终端设备的运行日志和该APP对应的预设投放流量,确定该APP是否产生异常流量。
6.一种产生异常流量的APP的确定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获取模块,用于获取运行有N个APP的目标终端设备的运行日志;
第一确定模块,用于基于所述运行日志和所述N个APP所要播放广告的预设总投放流量,确定所述目标终端设备是否产生异常流量;其中,所述异常流量为所述N个APP嵌入超过所述预设总投放流量的HTTP请求后产生的;
第二获取模块,用于在所述目标终端设备产生异常流量时,将所述N个APP分别安装在N台除所述目标终端设备之外的其他终端设备上,并获取所述每个其他终端设备的运行日志;
第二确定模块,用于针对每个其他终端设备,根据该其他终端设备的运行日志和该其他终端设备运行的APP所要播放广告的预设总投放流量,确定该其他终端设备是否产生异常流量;
第三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目标终端设备和所述产生异常流量的其他终端设备,确定产生异常流量的APP。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确定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所述第一获取模块获取的运行日志包括设备终端的身份标识符、多个APP播放的广告的广告主的标识信息和多个APP播放的每个广告的标识信息。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确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确定模块,具体用于:
确定所述运行日志中每个广告主的标识信息和每个广告的标识信息之间的映射关系;
计算落入预设的广告主的标识信息和广告的标识信息之间的映射关系组中的广告流量,将所述广告流量作为所述目标终端设备播放广告的实际总投放流量;
判断所述实际总投放流量和所述N个APP所要播放广告的预设总投放流量是否相等;
若不相等,则确定所述目标终端设备产生异常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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