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终端护眼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910251242.0 | 申请日: | 2019-03-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9979167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05 |
发明(设计)人: | 曾文华;朱征北 | 申请(专利权)人: | 曾文华 |
主分类号: | G08B21/24 | 分类号: | G08B21/24;H04M1/725 |
代理公司: | 北京知呱呱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577 | 代理人: | 丁彦峰;贺亚明 |
地址: | 100000 北京市东城***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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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时长 终端使用 护眼 预设 用户发送 终端 使用终端 用户视力 终端屏幕 监测 警示 计时 休息 帮助 | ||
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终端护眼方法及系统,所述方法包括:对用户持续使用终端时的终端使用时长进行监测并计时;当所述终端使用时长达到第一预设允许时长时,向用户发送第一警示提醒;当所述终端使用时长达到第二预设允许时长时,向用户发送第二休息提醒;当所述终端使用时长达到第三预设允许时长时,关闭终端屏幕,执行护眼模式。实现对用户持续长时间用眼状况的有效监测,帮助保护用户视力,达到保护眼睛的目的。
技术领域
本发明实施例涉及护眼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终端护眼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智能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的普及,人们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长也越来越长,长时间的使用电子设备进行网页浏览、社交聊天、网络游戏等情况也越来越常见,而因为手机等屏幕光线伤害人的眼睛,造成视力损伤的案例数不胜数,有年龄小、缺乏自控的手机使用者,经过长时间使用手机玩游戏,重度用眼、不知间断或休息,严重的甚至导致失明,因此,采取措施保护手机等电子设备使用者的眼睛刻不容缓。
发明内容
为此,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终端护眼方法及系统,以解决由于长时间使接触电子设备屏幕光线,导致人眼视力损伤、威胁人眼健康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实施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出了一种终端护眼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对用户持续使用终端时的终端使用时长进行监测并计时;
当所述终端使用时长达到第一预设允许时长时,向用户发送第一警示提醒;
当所述终端使用时长达到第二预设允许时长时,向用户发送第二休息提醒;
当所述终端使用时长达到第三预设允许时长时,关闭终端屏幕,执行护眼模式。
进一步地,所述对用户持续使用终端时的终端使用时长进行监测并计时,包括:
对在所述终端前台运行的应用的运行时间进行监测,根据所述应用的运行时间获得所述终端使用时长。
进一步地,所述对用户持续使用终端时的终端使用时长进行监测并计时,包括:
启动终端上的图像采集装置采集用户人脸图像信息,根据所述人脸图像信息对用户持续用眼时长进行监测并计时。
进一步地,所述当所述终端使用时长达到第三预设允许时长时,关闭终端屏幕,执行护眼模式之后,还包括:
当护眼模式时长达到预设护眼时长后,关闭护眼模式,终端屏幕重新启动。
进一步地,所述当所述终端使用时长达到第三预设允许时长时,关闭终端屏幕,执行护眼模式之后,还包括:
运行用户预设的允许运行程序。
进一步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对所述第一预设允许时长、第二预设允许时长和第二预设允许时长进行设置。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提出了一种终端护眼系统,所述系统包括:
计时模块,用于对用户持续使用终端时的终端使用时长进行监测并计时;
第一提醒模块,用于当所述终端使用时长达到第一预设允许时长时,向用户发送第一警示提醒;
第二提醒模块,用于当所述终端使用时长达到第二预设允许时长时,向用户发送第二休息提醒;
护眼模块,用于当所述终端使用时长达到第三预设允许时长时,关闭终端屏幕,执行护眼模式。
进一步地,所述计时模块包括应用计时模块,用于对在所述终端前台运行的应用的运行时间进行监测,根据所述应用的运行时间获得所述终端使用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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