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终端的管控方法、装置及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910224183.8 | 申请日: | 2019-03-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1726240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21 |
发明(设计)人: | 马景旺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41/04 | 分类号: | H04L41/04;H04W24/02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熊永强;李稷芳 |
地址: | 518129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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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终端 方法 装置 系统 | ||
1.一种终端的管控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会话管理网元获取第一终端或者终端组的授权通信信息,所述授权通信信息包括所述第一终端或所述终端组允许通信的设备的信息;
当所述第一终端或所述终端组内的第二终端与所述授权通信信息以外的设备通信时,所述会话管理网元获知需要对所述第一终端或所述第二终端的通信执行管控措施;
所述会话管理网元执行所述管控措施。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管控措施包括以下任意一项或多项:
对数据进行丢包处理,所述数据为所述第一终端或所述第二终端与所述授权通信信息以外的设备通信的数据;
或者,当所述第一终端或所述终端组内的第二终端与所述授权通信信息以外的设备通信的次数超过预设值后,对所述数据进行丢包处理;
或者,向第三方设备进行上报,所述第三方设备为管理所述第一终端或所述终端组的设备;
或者,当所述第一终端或所述终端组内的第二终端与所述授权通信信息以外的设备通信的次数超过预设值后,向所述第三方设备进行上报。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管控措施包括对所述数据进行丢包处理,则所述会话管理网元执行所述管控措施包括:
所述会话管理网元向用户面网元发送通知,所述通知用于指示删除所述数据;或者
所述会话管理网元删除所述数据。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管控措施包括向所述第三方设备上报,则所述会话管理网元执行所述管控措施包括:
所述会话管理网元生成报告信息,并将所述报告信息发送给所述第三方设备,其中,所述报告信息用于指示所述第一终端或所述第二终端与所述授权通信信息以外的设备通信;或者
所述会话管理网元接收来自用户面网元的报告信息,并将所述报告信息发送给所述第三方设备。
5.如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会话管理网元获知需要对所述第一终端或所述第二终端的通信执行所述管控措施包括:
所述会话管理网元通过接收来自用户面网元的报告信息,获知需要对所述第一终端或所述第二终端执行所述管控措施,所述报告信息用于指示所述第一终端或所述第二终端与所述授权通信信息以外的设备通信;或者
所述会话管理网元通过接收数据,获知需要对所述第一终端或所述第二终端执行所述管控措施,所述数据为所述第一终端或所述第二终端与所述授权通信信息以外的设备通信的数据,所述数据携带所述授权通信信息以外的设备的信息。
6.如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会话管理网元执行所述管控措施包括:
所述会话管理网元接收来自第三方设备的指示信息,所述指示信息用于指示当所述第一终端或所述第二终端与所述授权通信信息以外的设备通信时执行所述管控措施;
所述会话管理网元根据所述指示信息,执行所述管控措施。
7.如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会话管理网元获取所述第一终端或者所述终端组的所述授权通信信息包括:
所述会话管理网元获取来自第三方设备的所述第一终端或者所述终端组的所述授权通信信息;或者
所述会话管理网元从本地获取所述第一终端或者所述终端组的所述授权通信信息。
8.一种终端的管控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用户面网元获取第一终端或者终端组的授权通信信息,所述授权通信信息包括所述第一终端或所述终端组允许通信的设备的信息;
所述用户面网元检测到所述第一终端或所述终端组内的第二终端与所述授权通信信息以外的设备通信;
所述用户面网元对所述第一终端或所述第二终端的通信执行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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