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双链式结构的智能合约交易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910137090.1 | 申请日: | 2019-02-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9816531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8-23 |
发明(设计)人: | 王海勇;潘启青;郭凯璇;管维正;张开心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邮电大学 |
主分类号: | G06Q40/04 | 分类号: | G06Q40/04 |
代理公司: | 南京苏科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2102 | 代理人: | 姚姣阳 |
地址: | 210003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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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链式 结构 智能 合约 交易 方法 | ||
本发明揭示了一种基于双链式结构的智能合约交易方法,包括:S1、将集中式结构与分布式结构相结合,得到集中式和分布式的混合结构;S2、管理者使用双链式结构对智能合约进行管理;S3、用户双方制定合约,创建智能合约;S4、对所述智能合约进行数字签名,并将所述智能合约传入所述双链式结构中进行审核;S5、管理者依据所述智能合约的审核结果选择执行相应操作;S6、当用户双方需要修改合约或废除合约时,需先经管理员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相关操作。本发明的集中式和分布式相结合、双链式管理智能合约交易的方法,效果优异、易于实现,实用性强。本发明还为交易链上的每一份智能合约进行审核检查,确保了合约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智能合约的交易方法,具体涉及一种基于双链式结构的智能合约交易方法,属于智能合约的创新应用领域。
背景技术
智能合约(Smart contract )的概念于1995年由Nick Szabo首次提出,它是一种旨在以信息化方式传播、验证或执行合同的计算机协议。智能合约允许在没有第三方的情况下进行可信交易,这些交易可追踪且不可逆转。智能合约的目的是提供优于传统合约的安全方法,并减少与合约相关的其他交易成本。
自2016年起,各国政府纷纷开始关注智能合约产业的发展,联合国社会发展部、英国政府办公室、我国工信部均发布了智能合约相关报告。2017 年,国内外对区块链及智能合约的研究如井喷式爆发,各领域均呈现出增长趋势,且大部分都集中于数字加密货币的交易。目前学术界对智能合约的研究主要针对编码问题、安全问题、隐私问题以及性能问题等四个方面,其中,安全和隐私问题的受关注度最高。
智能合约作为区块链上的程序,能够帮助区块链更好的运转、实现更多功能,因此人们对于智能合约技术报有很大的期望。但 2016 年的一次 DAO 攻击事件,暴露出了现有的智能合约技术的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没有统一的开发和监管标准管理。2、缺乏对风险或危机的应对措施。3、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4、相关的法律法规仍不完善,责任界定不明确。
综上所述,如何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提出一种更为安全、抗风险能力更强的智能合约交易方法,也就成为了目前本领域内技术人员所亟待解决的问题。
发明内容
鉴于现有技术存在上述缺陷,本发明的目的是提出一种基于双链式结构的智能合约交易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将集中式结构与分布式结构相结合,得到集中式和分布式的混合结构;
S2、管理者使用双链式结构对智能合约进行管理;
S3、用户双方制定合约,创建智能合约;
S4、对所述智能合约进行数字签名,并将所述智能合约传入所述双链式结构的交易审核链中进行审核;
S5、管理者依据所述智能合约的审核结果选择执行相应操作;
S6、当用户双方需要修改合约或废除合约时,需先经管理员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相关操作。
优选地,还包括如下步骤:
S7、设定检查时限,管理者依据所述检查时限、定期对所述双链式结构的交易链中的合约进行检查,若发现存在危险的智能合约,随即发起暂停合约的请求并广播至所述交易审核链中,当所述交易审核链内超过半数的管理者同意请求,则对该智能合约进行停止操作,其余安全的智能合约正常运行。
优选地,在S1中所述的集中式和分布式的混合结构中:所有用户均分布式地连接在一起,连接的中心为由管理者组成的交易审核链;所有的管理者均分布式地连接在一起,所述管理者的审核结果需公布至全网,所述审核结果需经过超过半数的管理者同意后方可执行。
优选地,在S1与S2两步骤之间,还存在一管理者推选步骤,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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