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新型视频购物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910054903.0 | 申请日: | 2019-01-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9905733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6-18 |
发明(设计)人: | 侯力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侯力宇 |
主分类号: | H04N21/239 | 分类号: | H04N21/239;H04N21/254;H04N21/431;H04N21/478;H04N21/485;G06Q30/02;G06Q3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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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10012 江苏省南京***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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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内容提供商 购物系统 视频内容 新型视频 移动终端 电视机 购物 更新 配合 电视 收入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新型视频购物系统,本发明所述系统,在不需要更新电视机的前提下,使用移动终端配合电视等视频内容画面,完成及时购物,本发明能提高内容提供商的效益,使内容提供商在单集视频内容的收入提高。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新型视频购物系统,尤其是涉及一种通过显示器正在播放的画面直接对画面内容相关的物品进行购物的系统。
背景技术
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短视频等实时、预先录制的视频作为当代人们娱乐的主要内容,生产量巨大,投入更是天文数字,但是现有的基于实时、预先录制的视频的商业模式单一,主要形式为:
1、植入广告,即在视频中不影响视频内容的情况下,将广告的内容加入;
2、电视购物,直接介绍商品,供观众购买;
3、广告,直接在观众喜欢的节目前播放广告;
4、栏目冠名,对热点栏目直接进行冠名,主持人在栏目中不时提起冠名的公司名称,加深观众对冠名公司的印象;
5、网红推荐,在抖音、火山等短视频平台,利用网红主播的人气和号召力,对出资公司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推荐
这些商业模式都存在如下问题:
1、 对产品的宣传、介绍的痕迹明显,使观众感觉到突兀,观众看到所推荐的产品时,已经知道内容制作者刻意将产品的功能、外观放入,做不到润物细无声的境界。
2、 对产品的宣传、介绍经常会干扰观众对内容的理解、打断剧情。
3、 消费信用,宣传产品时是用电视台、名人的信用来背书,如果名人出现丑闻或者名人代言的其它产品出现丑闻,都会导致对名人代言产品的负面影响,使产品的宣传推广费用无法达到所需要的效果。
4、 无法对视频正在播放的画面上的内容对应的商品进行购物,虽然画面内容是电视购物时可以按照屏幕上的信息购物,其它画面时却无法直接用于购物,即无法直接购买画面对应的相关产品,流失掉冲动消费的商机。
目前广告画等宣传品,为了使看到的人能方便的购买,都使用二维码,但是二维码影响画面的美观,并且导致画面传达的信息量减少。
针对上述问题,申请号为《201410800751.1》、《201510346385.1》、《201511034017.X》的发明专利提供了解决方案,但是这些方案存在如下问题:
1、申请号为《201410800751.1》的发明专利所述系统,需要专门的电视,不适用于其它电视、手机、电脑等。
2、申请号为《201410800751.1》的发明专利所述系统,是使用图像识别的方法,对图像中的产品进行识别,再在商品库中进行查找,这种方法无法保证买到画面中同品牌、同花色的产品,也不能实现相关产品的同时推荐,比如画面上有咖啡豆,使用者在购买咖啡豆时同时推荐多种咖啡机。
3、申请号为《201510346385.1》的发明专利所述系统,需要移动终端识别画面中的物品,再从物品中选择产品,这种方法无法保证买到画面中同品牌、同花色的产品,也不能实现相关产品的同时推荐,比如画面上有咖啡豆,使用者在购买咖啡豆时同时推荐多种咖啡机。
4、申请号为《201510346385.1》的发明专利所述系统,在移动终端没有正面拍摄电视等屏幕时,对画面产生的畸变没有校正功能,即有可能把一个矩形的东西拍摄成梯形的东西,对曲面屏也没有处理,容易造成识别错误。
5、申请号为《201511034017.X》的发明专利所述系统,使用者需要购买专门的电视,不适用于其它电视、手机、电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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