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宽带属性研究的非法用途行为的评估方法及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910030950.1 | 申请日: | 2019-01-11 |
公开(公告)号: | CN111435916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21 |
发明(设计)人: | 李爱春;邓艳梅;蔡少佳;许宁;罗倩莹;陈力超;丘志中;杨萱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12/24 | 分类号: | H04L12/24;G06Q50/30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颜希文;麦小婵 |
地址: | 51000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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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宽带 属性 研究 非法 用途 行为 评估 方法 装置 | ||
1.一种基于宽带属性研究的非法用途行为的评估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采集每个用户的上网终端数、上网下行流量和上网时长,并通过设定的平均流量计算公式,计算每个用户上网的平均流量;
根据所述上网时长和设定的评估周期,通过设定的在线session数计算公式,计算在线session数;
根据所述在线session数,通过设定的等价流量计算公式,计算等价流量;
根据所述平均流量、所述在线session数、所述等价流量、所述上网终端数和所述上网时长,通过设定的非法共享概率参数计算公式,统计每个用户的非法共享概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宽带属性研究的非法用途行为的评估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平均流量计算公式为,平均流量=下行流量字节*8/(1024*上网时长秒);
所述在线session数计算公式为,在线session数=INT(上网时长秒/540000+0.5);
所述等价流量计算公式为,等价流量=平均流量*在线session数。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宽带属性研究的非法用途行为的评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评估周期对所有用户统一设定,所述评估周期为一周;
所述上网下行流量、所述上网时长、所述上网时间段、所述上网终端数和所述流量分布均通过账号上网管理系统上导出。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宽带属性研究的非法用途行为的评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法共享概率参数计算公式为,
(个体平均流量/大众平均流量)*0.1+(个体在线session/大众在线session)*0.1+(个体等价流量/大众等价流量)*0.2+(个体上网终端数/大众上网终端数)*0.5+(个体上网时长/大众上网时长)*0.1>5。
5.一种基于宽带属性研究的非法用途行为的评估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平均流量计算模块,用于采集每个用户的上网终端数、上网下行流量和上网时长,并通过设定的平均流量计算公式,计算每个用户上网的平均流量;
在线session数计算模块,用于根据所述上网时长和设定的评估周期,通过设定的在线session数计算公式,计算在线session数;
等价流量计算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在线session数,通过设定的等价流量计算公式,计算等价流量;
非法共享概率计算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平均流量、所述在线session数、所述等价流量、所述上网终端数和所述上网时长,通过设定的非法共享概率参数计算公式,计算每个用户的非法共享概率。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基于宽带属性研究的非法用途行为的评估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平均流量计算公式为,平均流量=下行流量字节*8/(1024*上网时长秒);
所述在线session数计算公式为,在线session数=INT(上网时长秒/540000+0.5);
所述等价流量计算公式为,等价流量=平均流量*在线session数。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基于宽带属性研究的非法用途行为的评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评估周期对所有用户统一设定,所述评估周期为一周;
所述上网下行流量、所述上网时长、所述上网时间段、所述上网终端数和所述流量分布均通过账号上网管理系统上导出。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宽带属性研究的非法用途行为的评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法共享概率参数计算公式为,
(个体平均流量/大众平均流量)*0.1+(个体在线session/大众在线session)*0.1+(个体等价流量/大众等价流量)*0.2+(个体上网终端数/大众上网终端数)*0.5+(个体上网时长/大众上网时长)*0.1>5。
9.一种基于宽带属性研究的非法用途行为的评估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处理器、存储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且被配置为由所述处理器执行的计算机程序,且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基于宽带属性研究的非法用途行为的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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