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建筑物和其建筑工法有效
申请号: | 201880057963.1 | 申请日: | 2018-05-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1094673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5-26 |
发明(设计)人: | 森和彦;永吉盛康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饭田产业 |
主分类号: | E04B1/58 | 分类号: | E04B1/58;E04B1/26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张会华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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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建筑物 建筑 | ||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建筑物和建筑工法,在该建筑物和建筑工法中,能够在未进行特别的加工的情况下形成榫眼且容易进行材料的连接,提高了施工性且不会使建筑物的品质产生偏差。一种建筑物,其是将水平构件和垂直构件嵌合地建造而成的木结构的建筑物,其中,该建筑物具备下框架、第1上框架、第2上框架以及侧托梁作为所述水平构件,并具备柱子作为所述垂直构件,所述下框架、所述第1上框架、所述第2上框架以及所述侧托梁在长度方向的至少一部分设有榫眼,所述第1上框架在遍及长度方向的全长地设有凹槽,所述第2上框架遍及长度方向的全长地设有凸部,在所述下框架和所述第1上框架设置的所述榫眼是通孔,所述柱子在两端设有凸部,该凸部能够与在所述下框架、所述第1上框架、所述第2上框架以及所述侧托梁设置的榫眼嵌合。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具备水平构件和与该水平构件嵌合的垂直构件的木结构的建筑物和其建筑工法。
背景技术
近年的建筑物大多使用框架壁工法(日文:枠組壁工法)(以下,也称作“二乘四工法”或“2×4工法”。)。
例如,在专利文献1中提出如下方案:为了谋求在来(骨架)工法中的工时的削减、材料的削减,在柱子与柱子之间建造的中间柱上,替代骨架件而直接使用1英寸的整数倍的长度的(37mm~39mm)×(88mm~90mm)的二乘四材料。
另外,在专利文献2中,为了改善连结强度并将相邻的面板准确地连结于同一平面,提出一种二乘四的壁构造,该二乘四的壁构造是通过将面板连结而构筑成的,该面板在端面具有过梁承接件(日文:マグサ受)(1)且在室外表面(1A)张设有外壁板(3),其中,进行在面板两侧的连结面固定壁骨(日文:スタット)(4)等作业。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2-219496号公报
专利文献2:日本特开平8-105129号公报
发明内容
然而,在以往的方法中,在需要接头的部位需要特别的加工。另外,由于需要特别的加工,因此,现场作业人员的熟练度的不同会使建筑物的品质产生偏差。
因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建筑物和建筑工法,在该建筑物和建筑工法中,能够在不进行特别的加工的情况下形成榫眼且容易进行材料的连接,提高了施工性且不会使建筑物的品质产生偏差。
本发明的一技术方案提供一种建筑物,其是将水平构件和垂直构件嵌合地建造而成的木结构的建筑物,该建筑物的特征在于,该建筑物具备下框架、第1上框架、第2上框架以及侧托梁作为所述水平构件,并具备柱子作为所述垂直构件,所述下框架、所述第1上框架、所述第2上框架以及所述侧托梁在长度方向的至少一部分设有榫眼,所述第1上框架遍及长度方向的全长地设有凹槽,所述第2上框架遍及长度方向的全长地设有凸部,在所述下框架和所述第1上框架设置的所述榫眼是通孔,所述柱子在两端设有凸部,该凸部能够与在所述下框架、所述第1上框架、所述第2上框架以及所述侧托梁设置的榫眼嵌合。
若如此设置,则能够提供一种建筑物,该建筑物能够在未进行特别的加工的情况下形成榫眼且容易进行材料的连接,提高了施工性且不会使建筑物的品质产生偏差。
此时,在本发明的一技术方案中,也可以是,该建筑物还具备第3上框架作为所述水平构件,所述第3上框架设为吸收在所述第2上框架设置的凸部的单侧的差值并与该凸部嵌合。
若如此设置,则能够使第3上框架稳定地搭在第2上框架上,因此能够提高天花板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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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4B 一般建筑物构造;墙,例如,间壁墙;屋顶;楼板;顶棚;建筑物的隔绝或其他防护
E04B1-00 一般构造;不限于墙,例如,间壁墙,或楼板或顶棚或屋顶中任何一种结构
E04B1-02 .主要由承重的块状或板状构件构成的结构
E04B1-16 .堆料结构,例如混凝土在现场以浇制或类似方法成型的结构,同时利用或不利用附加构件,例如,永久性结构、由承重材料覆盖的基础
E04B1-18 .包含长形承重部件的结构,例如,包含柱,大梁,骨架
E04B1-32 .拱形结构;穹窿顶的结构;折板结构
E04B1-34 .特种结构,例如,用由桅杆结构或封闭的电梯井或楼梯间等塔式结构支承的悬吊或悬臂杆件;与弹性稳定性有关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