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照明器具有效
申请号: | 201822096211.6 | 申请日: | 2018-12-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9116156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16 |
发明(设计)人: | 井下主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同志社 |
主分类号: | F21S8/04 | 分类号: | F21S8/04;F21V3/00;F21V33/00;F21Y115/10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李洋;王培超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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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光源部 照明器具 送风机 透光罩 护板 基板支承体 撑杆 本实用新型 前表面部 向前表面 安装面 后表面 内周部 外周部 圆形状 照射光 中央部 覆盖 观察 叶片 装卸 包围 不安 一体化 配置 | ||
1.一种照明器具,具有光源部,所述光源部的后表面侧安装于安装面,并且向前表面侧照射光,
所述照明器具的特征在于,
具备:
送风机,位于中央部,具有叶片;
基板支承体,供光源部安装;
所述光源部,配置为包围送风机的周围;
透光罩,覆盖光源部,在正面观察时具有环状的形状;
护板,覆盖所述送风机的中央前表面部,在正面观察时呈圆形状;和
撑杆,连接透光罩的内周部与护板的外周部,
所述透光罩、护板以及撑杆构成为一体化的单元,将该单元构成为能够相对于所述基板支承体进行装卸。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具有:
电源部,包含向所述光源部供给电源的电源电路;和
布线,连接该电源部与光源部,
在所述撑杆内配置所述布线。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具备:
收容部,收容所述电源部,位于中央部并形成为圆筒状;
所述基板支承体,形成为环状;和
第2撑杆,连接所述基板支承体的外周部与所述收容部的外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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