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地下管内衬修复非开挖下料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21918143.0 | 申请日: | 2018-11-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9229131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8-09 |
发明(设计)人: | 杨豪;张勇;赵波;杨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杨豪 |
主分类号: | F16L1/028 | 分类号: | F16L1/028;F16L1/06 |
代理公司: | 郑州明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1162 | 代理人: | 高丽华 |
地址: | 450000 河南省郑州市***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环形底座 下料机构 固定机构 轴承 焊接固定 下料装置 把手 非开挖 固定杠 固定座 下料辊 修复 管内 井内 卡槽 本实用新型 固定座顶端 施工成本 套筒顶端 下料设备 地下 卡嵌 内衬 套筒 下管 嵌入 占用 | ||
1.一种地下管内衬修复非开挖下料装置,包括固定机构(1)和下料机构(2),其特征是:固定机构(1)顶端设有下料机构(2);所述固定机构(1)包括井内套筒(4)和环形底座(3),井内套筒(4)顶端与环形底座(3)内缘密封对接为一体;所述下料机构(2)包括下料辊(10)、固定座(7)和轴承(9),所述下料辊(10)两端内部分别设有轴承(9),轴承(9)内部嵌入有固定杠(11),固定座(7)顶端设有卡槽(8),固定杠(11)卡嵌于卡槽(8)之中,固定座(7)底部与环形底座(3)上侧紧密焊接固定;所述下料机构(2)一侧设有把手(5),所述把手(5)底部与环形底座(3)上侧紧密焊接固定,且把手(5)与环形底座(3)呈直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下料装置,其特征是:所述下料辊(10)内部设有固定杠(11),固定杠(11)贯穿下料辊(10)内部并从下料辊(10)两侧延伸出来;所述环形底座(3)上侧设有固定座(7),固定座(7)至少设有两个,固定座(7)顶端焊接有轴承(9);所述固定杠(11)两端分别插入轴承(9)中并与轴承(9)内环紧密焊接固定,轴承(9)外环与固定座(7)紧密焊接为一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下料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环形底座(3)为中空圆盘,环形底座(3)中空内径与井内套筒(4)内径相匹配,且井内套筒(4)顶端与环形底座(3)底部紧密焊接固定。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下料装置,其特征是:所述井内套筒(4)、环形底座(3)和下料辊(10)以及固定座(7)均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下料装置,其特征是:所述把手(5)至少设有两个,且把手(5)于该地下管内衬修复下料装置中线对立。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下料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环形底座(3)一侧设有透孔(6),透孔(6)至少设有10个。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杨豪,未经杨豪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21918143.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