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烟弹、雾化单元以及非燃烧式吸取器有效
申请号: | 201821753252.1 | 申请日: | 2018-10-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9219262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8-09 |
发明(设计)人: | 山田学;松田健太郎;小田崇;松本光史;森田启介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本烟草产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曲天佐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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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烟弹 非燃烧 本实用新型 供给液体 雾化单元 加热部 吸取器 吸引器 抵接 吸嘴 加热 收容 | ||
1.一种烟弹,其具有吸嘴且用于非燃烧式吸引器,其特征在于,该烟弹具备:
能够收容液体的罐;
第一液保持部,其能够保持所述罐中的所述液体,并且用于向加热部供给所述液体;以及
第二液保持部,其抵接于所述第一液保持部,能够经由所述第一液保持部而保持所述液体,
所述第二液保持部与所述加热部分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弹,其特征在于,
所述罐具有开口部,
所述开口部与所述第一液保持部相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烟弹,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液保持部经由所述第一液保持部而与所述罐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烟弹,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液保持部设于所述罐的与吸嘴侧相反的一侧。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烟弹,其特征在于,
在从吸嘴侧观察反吸嘴侧时,所述罐的开口部与所述第一液保持部的第一抵接部和所述第一液保持部与所述第二液保持部的第二抵接部至少一部分不重叠。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烟弹,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液保持部是具有吸嘴侧的吸嘴侧表面以及与吸嘴侧相反的一侧的反吸嘴侧表面的板状,
所述吸嘴侧表面与所述罐抵接,
所述反吸嘴侧表面与所述第二液保持部抵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烟弹,其特征在于,
在从吸嘴侧观察反吸嘴侧时,所述第二液保持部设于与所述第一液保持部的外侧面与所述罐的内侧面之间的区域重叠的位置。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烟弹,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液保持部是多孔状的部件。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烟弹,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液保持部具有能够存储所述液体的空间。
10.一种雾化单元,其特征在于,具备:
有底筒状的罐;
分隔板,其将所述罐内划分为位于所述罐的底部侧的液体收容室与位于所述罐的开口部侧的开口室;以及
容器,其具有嵌合于所述罐中的所述开口室侧的内周面的筒部;
在所述液体收容室中收容液体,
在所述筒部的外周面和所述罐中的所述开口室的内周面之间形成有液保持部。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雾化单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液保持部能够存储从所述分隔板的外周面与所述罐的内周面之间漏出的所述液体。
12.根据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雾化单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液保持部的一部分与所述罐的外侧连通。
13.根据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雾化单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分隔板具有吸液性。
14.根据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雾化单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液保持部是形成于所述筒部的外周面以及所述罐的内周面的至少一方的凹部。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雾化单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液保持部形成为,随着朝向所述罐的所述开口部而逐渐扩宽所述筒部的外周面与所述罐的内周面之间的间隙。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雾化单元,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筒部中的所述分隔板侧的端部的外周面与所述罐的内周面之间设有连通于所述凹部的狭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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