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加强保护胶木法兰的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21340300.4 | 申请日: | 2018-08-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8871201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5-17 |
发明(设计)人: | 潘卫兵;王志刚;何小敏;周志祥;蒋权;张亮;王志国;李少林;曹正林;欧阳红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北福尔嘉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L23/032 | 分类号: | F16L23/032;F16F15/08 |
代理公司: | 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53 | 代理人: | 冯子玲 |
地址: | 438200 湖***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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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固定机构 胶木 法兰 碳钢法兰 本实用新型 固定环 管本体 玻璃 螺孔螺纹 内部安装 装置结构 橡胶垫 滚珠 | ||
1.一种用于加强保护胶木法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玻璃视管本体;
第一固定机构,所述第一固定机构包括胶木法兰、橡胶垫以及第一碳钢法兰,且所述胶木法兰、所述橡胶垫以及所述第一碳钢法兰均固定于所述玻璃视管本体的顶端;所述胶木法兰的顶面设有所述橡胶垫,且所述橡胶垫的顶面固定有所述第一碳钢法兰;所述胶木法兰表面开有多个螺孔,且所述胶木法兰的内部开有通孔;所述胶木法兰的内部安装有固定环,且所述固定环与所述胶木法兰之间设有滚珠;所述固定环的内表面固定有密封圈,且所述密封圈的内部设有固定槽;所述固定槽的内部固定有弹簧;
第三固定机构,所述第三固定机构与所述螺孔之间螺纹连接,且所述第三固定机构设有多个;
第二固定机构,所述第二固定机构固定于所述第一固定机构的底部,且所述第二固定机构与所述第一固定机构的结构相同、方向相反;所述第二固定机构通过所述第三固定机构与所述第一固定机构固定连接;
第四固定机构,所述第四固定机构固定于所述玻璃视管本体的底部,且所述第四固定机构与所述第一固定机构的结构相同;
第二碳钢法兰,所述第二碳钢法兰固定于所述第四固定机构的底部,且所述第二碳钢法兰通过所述第三固定机构与所述第四固定机构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加强保护胶木法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滚珠设有多个,且所述滚珠的直径小于所述胶木法兰与所述固定环之间的间距。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加强保护胶木法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设有至少八个,且所述弹簧呈环形阵列分布于所述密封圈的内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加强保护胶木法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固定机构包括螺栓和螺帽,且所述螺栓与所述螺孔之间螺纹连接;所述螺栓贯穿所述第一固定机构和所述第二固定机构;所述螺帽设于所述第二固定机构的底面,且所述螺帽与所述螺栓螺纹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加强保护胶木法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孔的直径大于所述螺栓的直径,且所述螺栓的直径小于所述螺帽的内径。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加强保护胶木法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机构与所述第二固定机构之间固定有第一法兰垫,且所述螺栓贯穿所述第一法兰垫。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加强保护胶木法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法兰垫的直径等于所述胶木法兰的直径,且所述胶木法兰的直径小于所述第一碳钢法兰的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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