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投影伞头有效
申请号: | 201821338337.3 | 申请日: | 2018-08-20 |
公开(公告)号: | CN210008607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2-04 |
发明(设计)人: | 余金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酷波(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B25/00 | 分类号: | A45B25/00;A45B9/02;H04N9/31;G03B21/00 |
代理公司: | 11350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汤东凤 |
地址: | 361000 福建省厦门市***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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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上主体 投影组件 下主体 伞头 透镜 壳体 发光件 投影 本实用新型 光束通过 内部安装 投影效果 对接处 防护盖 手握处 清晰 配合 | ||
一种投影伞头,该伞头为持伞的手握处结构,且所述伞头包括壳体及投影组件,所述投影组件置于壳体之内,形成具有投影效果的伞头;所述壳体包括对接的上主体及下主体且对接处的内部安装有所述投影组件,所述上主体远离下主体一端面上安装有透镜,所述上主体的另一端与下主体一端对接,所述下主体远离上主体的一端处安装有发光件;所述上主体安装有所述透镜一端扣设有一防护盖。本实用新型利用发光件发出光束,光束通过投影组件及透镜的配合实现的离地面1.5米清晰投影,从而解决现有技术中的技术问题。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日用品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能够实现使用者手持伞进行照明的投影伞头。
背景技术
雨伞是一种常用的、必须的生活用品,其具有遮阳、遮雨等功能,随着功能开发伸入,雨伞还具有装饰、广告宣传等功能。此外,投影灯作为一种具有很强视觉冲击力的光源,用于产品宣传、企业形象宣传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但是,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伞产品中,极少数拥有发光照明功能,就更少拥有投影功能,进而本方案针对现有产品及技术的不足,进行设计及研发,由此本案产生。
实用新型内容
综上所述,为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能够实现使用者手持伞进行照明的投影伞头。
为达到上述目的,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投影伞头,该伞头为持伞的手握处结构,且所述伞头包括壳体及投影组件,所述投影组件置于壳体之内,形成具有投影效果的伞头;
所述壳体包括对接的上主体及下主体且对接处的内部安装有所述投影组件,所述上主体远离下主体一端面上安装有透镜,所述上主体的另一端与下主体一端对接,所述下主体远离上主体的一端处安装有发光件;
所述上主体安装有所述透镜一端扣设有一防护盖。
进一步,所述投影组件包括菲林片固定夹、菲林片及单凸透镜,所述菲林片及单凸透镜均卡置于所述菲林片固定夹之上,形成与发光件配合透光、投影的结构。
进一步,所述单凸透镜靠近发光件设置,所述菲林片靠近所述透镜设置。
进一步,所述菲林片为带有图案的透光片。
进一步,所述透镜为能够拥有特定焦距的双凸透镜。
进一步,所述发光件包括相连的纽扣电池、光源控制电路板及LED灯,所述LED灯伸入至下主体中部开设的轴向贯通通孔内,形成能将光束照射于投影组件上的发光结构。
进一步,所述纽扣电池于下主体内向心摆放。
相对于现有技术而言,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如下:
本实用新型利用发光件发出光束,光束通过投影组件及透镜的配合实现的离地面1.5米清晰投影,从而解决现有技术中的技术问题;具体的说:发光件发出的光线经过单凸透镜的作用,将光线增强传导至菲林片,经由菲林片固定夹具与双凸透镜之间特定距离与双凸透镜的特定焦距,可实现将菲林片中的任意图案在离地面1.5米清晰投影;另,本新型所述的结构上纽扣电池的排布进行了创新,纽扣电池由传统的单轴方向叠加改为了向心摆放,有效的缩减了结构长度。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结构立体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结构主视图;
图3是图2左视图;
图4是图2右视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结构剖面立体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结构分解示意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结构投影状态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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