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移动天眼功能的电动汽车有效
申请号: | 201821303903.7 | 申请日: | 2018-08-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9112050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16 |
发明(设计)人: | 聂亮;厉蒋;罗勇;周晓伟;李佳俊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伯坦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1/00 | 分类号: | B60R1/00;B60R11/02;H04N7/18 |
代理公司: |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9 | 代理人: | 王江成;杨燕霞 |
地址: | 310012 浙江省杭***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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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汽车 车载娱乐 后排座椅 车顶 显示屏 本实用新型 中心控制器 摄像头 后排乘客 移动支架 眼功能 车载WIFI设备 数据处理终端 副驾驶座椅 乘坐空间 副驾驶室 监控盲区 蓝牙通讯 前后移动 无线相连 行车过程 移动监控 娱乐功能 角落处 移动 车内 耳麦 头枕 座椅 管理部门 乘客 驾驶 互联网 娱乐 | ||
1.一种具有移动天眼功能的电动汽车,其特征在于电动汽车的车顶外面安装有四个可360度旋转的车顶外摄像头,四个车顶外摄像头分别位于车顶的四个角落处,所述的车顶外摄像头和电动汽车的车载中心控制器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移动天眼功能的电动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载中心控制器和管理部门的云数据处理终端无线相连。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移动天眼功能的电动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动汽车内设有驾驶座椅、后排座椅和车载中控屏,在电动汽车的副驾驶室位置设置有可前后移动的移动支架,移动支架上安装有朝向后排座椅的车载娱乐显示屏,后排座椅上设有和所述的车载娱乐显示屏无线相连的操作设备和头枕耳麦。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具有移动天眼功能的电动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操作设备为无线鼠标。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一种具有移动天眼功能的电动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操作设备及头枕耳麦通过蓝牙通讯模块和所述的车载娱乐显示屏无线相连。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具有移动天眼功能的电动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移动支架包括导轨、滑块和支架,导轨安装在电动汽车的副驾驶室位置,滑块和导轨滑动相连,支架安装在滑块上。
7.根据权利要求3或6所述的一种具有移动天眼功能的电动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移动支架的下部设有脚踏板。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具有移动天眼功能的电动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载中控屏集成有车载WIFI设备,所述的车载娱乐显示屏通过车载WTFI 设备和以太网相连。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具有移动天眼功能的电动汽车,其特征在于电动汽车内车顶中间设有车顶内无线摄像头,车顶内无线摄像头的拍摄方向朝向所述的后排座椅,车顶内无线摄像头和所述的车载娱乐显示屏或车载WIFI设备无线相连。
10.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具有移动天眼功能的电动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载娱乐显示屏采用21.5寸液晶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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