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警示功能执法仪有效
申请号: | 201821121160.1 | 申请日: | 2018-07-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8475288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2-05 |
发明(设计)人: | 张鸿;姚辉;杜庆灵;刘琦;刘磊;梁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南金佰利警用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V31/00 | 分类号: | F21V31/00;F21V25/00;H04N5/76 |
代理公司: | 青岛致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7236 | 代理人: | 郭广全 |
地址: | 450000 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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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执法仪 防护壳 防护环 警示功能 警示灯 密封圈 本实用新型 防护警示灯 控制器电性 防水结构 空心结构 落后电池 外部结构 外部设置 上电池 灯罩 按键 泼水 电源 衰落 受损 混乱 脱离 | ||
1.一种警示功能执法仪,包括执法仪本体(1),安装在执法仪本体(1)上的警示灯(2),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灯(2)与执法仪本体(1)内部的电源与控制器电性连接,所述执法仪本体(1)外部设置有适用于执法仪本体(1)外部结构的防护壳(3),所述防护壳(3)上设置用于防护警示灯(2)的灯罩(4),所述防护壳(3)上设置有防止执法仪本体(1)摔落后电池脱离的防护环(5),所述防护环(5)中间为空心结构,所述防护环(5)靠近执法仪本体(1)的一面设置有防止水分进入执法仪本体(1)上电池壳的密封圈(6),所述防护壳(3)上设置有与执法仪本体(1)上按键相适应的凹槽(7),所述凹槽(7)内设置有防水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警示功能执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环(5)相对的两面设置有通槽(8),所述通槽(8)内设置有一端延伸出防护环(5)垂直于防护环(5)的手持柄(9),所述手持柄(9)位于通槽(8)内的一端延伸出通槽(8)到防护壳(3)内部,所述防护壳(3)上设置有用于卡持手持柄(9)位于通槽(8)内端部的卡槽(10),形成手持柄(9)的位于通槽(8)的一端与卡槽(10)配合使用固定防护环(5)的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警示功能执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圈(6)靠近防护环(5)与执法仪本体(1)的面均设置为凹陷到密封圈(6)内部的圆弧面(11),形成圆弧面(11)受到挤压促使防护环(5)与执法仪本体(1)通过密封圈(6)吸和在一起的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警示功能执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水结构包括安装在凹槽(7)内部且大小与凹槽(7)相配合且用于按键防水的防护帽(12),所述防护帽(12)靠近执法仪本体(1)的一端设置有与其一体结构的边沿(13),所述凹槽(7)内设置有用于放置边沿(13)的环槽(14),所述环槽(14)内设置用于边沿(13)固定的弹簧(15),所述边沿(13)上设置用于弹簧(15)固定的圆槽(16),所述环槽(14)内设置卡持弹簧(15)的固定座(17)。
5.根据权利要求1到4任一所述的一种警示功能执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壳(3)的四个边角处均设置有用于防护边角的防撞板(18),所述防撞板(18)的形状与防护壳(3)的四个边角相契合,所述的防撞板(18)与防护壳(3)之间设置有多条用于固定连接的楞条(19),所述防护壳(3)上人手握持的两侧面和防撞板(18)的外表面均设置有用于增大摩擦的纹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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