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无人机图传系统以及无人机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821059645.2 | 申请日: | 2018-07-04 |
公开(公告)号: | CN208299935U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28 |
发明(设计)人: | 欧阳业;苏超;黄绍川;欧杨升;许必当;黎志勇;刘章浚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H04N5/247;H04B7/185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魏彦 |
地址: | 51000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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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接收器 发射器 摄像头 显示器 图传系统 无人机系统 无线连接 本实用新型 | ||
1.一种无人机图传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无人机、第一图传接收器、第二图传接收器、第一显示器、第二显示器、设置于所述无人机上的第一摄像头、第二摄像头、第一图传发射器以及第二图传发射器;
所述第一图传发射器一端与所述第一摄像头有线连接,另一端与所述第一图传接收器无线连接;
所述第一图传发射器接收所述第一摄像头采集的第一图像,并通过无线通讯将所述第一图像发送至所述第一图传接收器;
所述第二图传发射器一端与所述第二摄像头有线连接,另一端与所述第二图传接收器无线连接;
所述第二图传发射器接收所述第二摄像头采集的第二图像,并通过无线通讯将所述第二图像发送至所述第二图传接收器;
所述第一图传接收器与所述第一显示器连接;
所述第一显示器对所述第一图传接收器接收到的所述第一图像进行显示;
所述第二图传接收器与所述第二显示器连接;
所述第二显示器对所述第二图传接收器接收到的所述第二图像进行显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图传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图传发射器通过数字信号传输所述第一图像至所述第一图传接收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图传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图传发射器通过模拟信号传输所述第二图像至所述第二图传接收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图传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图传发射器传输所述第一图像的无线通讯频率与所述第二图传发射器传输所述第二图像的无线通讯频率不相同。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无人机图传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图传发射器传输所述第一图像的无线通讯频率为2.4GHz。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无人机图传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图传发射器传输所述第二图像的无线通讯频率为5.8GHz。
7.一种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终端以及如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无人机图传系统;
所述终端与所述无人机图传系统通过无线通信连接;
所述终端接收并显示所述第一图传发射器和/或所述第二图传发射器发送的所述第一图像和/或所述第二图像。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于所述无人机上的控制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分别与所述第一摄像头、所述第二摄像头无线通讯连接的遥控装置。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根据所述遥控装置或所述终端发送的控制信号,控制所述无人机的飞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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