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人脸识别智能药品柜有效
申请号: | 201820959216.4 | 申请日: | 2018-06-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7870598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18 |
发明(设计)人: | 李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民 |
主分类号: | A47B67/02 | 分类号: | A47B67/02;A47B97/00;E05B65/52;G07C9/00;A47B91/06;A47B91/00;A61L2/10 |
代理公司: | 苏州市中南伟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57 | 代理人: | 冯瑞 |
地址: | 215000 江苏省苏州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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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储存室 药品柜 人脸识别锁 人脸识别 柜门 柜体 隔板 本实用新型 双人双锁 智能 单锁 分隔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药品柜,包括:柜体;所述柜体设有储存室;所述储存室用隔板分隔为第一储存室和第二储存室;所述储存室设有第一柜门,所述第一柜门上设有第一人脸识别锁;所述第一储存室设有第二柜门,所述第二柜门上设有第二人脸识别锁。上述人脸识别智能药品柜,不但可以适用重要的药(双人双锁),或者还可以适用普通的药(单人单锁)。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药品存储,特别是涉及一种人脸识别智能药品柜。
背景技术
药品柜是医院的常用物品,对于一些重要的药都需要储存在药品柜中。但是对于不同的药有不同的储存要求。比如,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要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麻醉药品的使用单位应当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库应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专库和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麻醉药品的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并建立储存麻醉药品的专用账册。药品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做到账物相符。
也就是说,对于重要的药(比如麻醉药品等等),需要双人双锁。同时,一些普通的药只需要一些一人一锁即可(也就是说等级降低)。
传统技术存在以下技术问题:
传统的药品柜只能适用重要的药(双人双锁),或者只能适用普通的药(单人单锁)。
实用新型内容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一种人脸识别智能药品柜,不但可以适用重要的药(双人双锁),或者还可以适用普通的药(单人单锁)。
一种药品柜,包括:柜体;所述柜体设有储存室;所述储存室用隔板分隔为第一储存室和第二储存室;所述储存室设有第一柜门,所述第一柜门上设有第一人脸识别锁;所述第一储存室设有第二柜门,所述第二柜门上设有第二人脸识别锁;还包括用于对所述储存室杀菌的紫外线杀菌系统;所述紫外线杀菌系统包括:电能储存模块、开关模块、分布在所述第一储存室内的第一紫外线led组和分布在所述第二储存室内的第二紫外线led组;所述电能储存模块给所述第一紫外线led组和第二紫外线led组供电;所述开关模块包括二个第一级开关,所述二个第一级开关分别用于控制第一紫外线led组和第二紫外线led组。
上述人脸识别智能药品柜,不但可以适用重要的药(双人双锁),或者还可以适用普通的药(单人单锁)。
在另外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紫外线led组包括10组并联的第一紫外线led单元,所述第一紫外线led单元包括串联的第一第二级开关和第一紫外线 led。
在另外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紫外线led组包括10组并联的第二紫外线led单元,所述第二紫外线led单元包括串联的第二第二级开关和第二紫外线 led。
在另外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储存室分隔成多个储药格。
在另外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储存室分隔成多个储药格。
在另外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柜体的顶端设有摄像头。
在另外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柜体的底部设有四个滚轮。
在另外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滚轮是万向滚轮。
附图说明
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药品柜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药品柜中的紫外线杀菌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药品柜中的紫外线杀菌系统的第一紫外线 led组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药品柜的结构示意图。(第一柜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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