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折叠式碗碟收纳篮有效
申请号: | 201820954891.8 | 申请日: | 2018-06-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9032268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6-28 |
发明(设计)人: | 齐合 | 申请(专利权)人: | 齐合 |
主分类号: | A47L15/50 | 分类号: | A47L15/50 |
代理公司: | 宁波诚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2 | 代理人: | 袁忠卫 |
地址: | 315040 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兴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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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后侧板 前侧板 右侧板 左侧板 底板 折叠连接 转动连接 碗碟 收纳篮 同一水平面 可折叠式 搁置槽 本实用新型 方便收纳 折叠 搁置 携带 | ||
1.一种可折叠式碗碟收纳篮,包括用于放置碗碟的底板(1),用于架起碗碟收纳篮的左侧板(4)和右侧板(5),还包括用于所述左侧板(4)和所述右侧板(5)折叠时收折的前侧板(2)和后侧板(3),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与左侧板(4)、右侧板(5)、前侧板(2)和后侧板(3)之间为折叠连接或转动连接;所述左侧板(4)、右侧板(5)、前侧板(2)和后侧板(3)基本上在同一水平面位置是折叠连接或转动连接;所述左侧板(4)的前后两端分别与前侧板(2)和后侧板(3)相连,所述右侧板(5)的前后两端分别与前侧板(2)和后侧板(3)相连;
所述前侧板(2)设有至少一个用于搁置碗碟的第一搁置槽(231),或/和所述后侧板(3)设有至少一个用于搁置碗碟的第二搁置槽(331),或/和所述底板(1)设有至少一个用于搁置碗碟的第三搁置槽(1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叠式碗碟收纳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包括本体(11),与所述本体(11)左端通过第三折叠结构(14)相连的第一折叠部(12),和与本体(11)右端通过第四折叠结构(15)相连的第二折叠部(13),所述第一折叠部(12)和所述第二折叠部(13)分别与所述左侧板(4)和所述右侧板(5)通过可拆卸结构(6)相连。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叠式碗碟收纳篮,其特征在于:所述前侧板(2)通过第一折叠结构(21)与底板(1)前端相连,所述后侧板(3)通过第二折叠结构(31)与底板(1)后端相连。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折叠式碗碟收纳篮,其特征在于:所述前侧板(2)包括与所述底板(1)前端相连的第三折叠部(22)和与第三折叠部(22)相连的第四折叠部(23),所述第三折叠部(22)设有能将第三折叠部(22)折叠的第五折叠结构(24),第三折叠部(22)上端通过第六折叠结构(25)与所述第四折叠部(23)相连;
所述后侧板(3)包括与所述底板(1)后端相连的第五折叠部(32)和与第五折叠部(32)相连的第六折叠部(33),所述第五折叠部(32)设有能将第五折叠部(32)折叠的第七折叠结构(34),第五折叠部(32)上端通过第八折叠结构(35)与所述第六折叠部(33)相连;
所述左侧板(4)包括与所述底板(1)左端相连的第七折叠部(41)和与第七折叠部(41)相连的第八折叠部(42),所述第七折叠部(41)设有能将第七折叠部(41)折叠的第九折叠结构(43),第七折叠部(41)上端通过第十折叠结构(44)与所述第八折叠部(42)相连;
所述右侧板(5)包括与所述底板(1)右端相连的第九折叠部(51)和与第九折叠部(51)相连的第十折叠部(52),所述第九折叠部(51)设有能将第九折叠部(51)折叠的第十一折叠结构(53),第九折叠部(51)上端通过第十二折叠结构(54)与所述第十折叠部(52)相连;
所述第五折叠结构(24)、第七折叠结构(34)、第九折叠结构(43)和第十一折叠结构(53)基本上在同一水平面上;
所述第八折叠部(42)的前端和后端分别与所述第四折叠部(23)和第六折叠部(33)相连,所述第十折叠部(52)的前端和后端分别与所述第四折叠部(23)和第六折叠部(33)相连。
5.根据权利要求2~4任意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可折叠式碗碟收纳篮,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叠结构包括至少一片减薄的折叠片(7),分别连接两边的折叠部,或者分别连接折叠部和本体,或者分别连接折叠部和侧板。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折叠式碗碟收纳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拆卸结构(6)包括设置在底板(1)或左侧板(4)右侧板(5)其中一个上的安装孔(61),和设置在底板(1)或左侧板(4)右侧板(5)另一个上的安装柱(62),所述安装孔(61)和所述安装柱(62)紧密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叠式碗碟收纳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通过锁扣(8)分别与所述左侧板(4)和所述右侧板(5)相扣合或脱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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