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水体溢油自动监测报警浮标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820912661.5 | 申请日: | 2018-06-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8530800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2-22 |
发明(设计)人: | 丁润田;张永宁;赵博;张通;门浩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海陆空环境自控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3B22/00 | 分类号: | B63B22/00;H02J7/35 |
代理公司: | 青岛联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1 | 代理人: | 杨秉利 |
地址: | 266100 山东省青岛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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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处理模块 数据采集 溢油监测 无线通讯组件 供电组件 自动监测报警 浮标系统 浮标组件 监测设备 水中油 水体 本实用新型 集成设置 监测参数 监管部门 经济损失 声光报警 水面油膜 系统供电 输出端 水面油 手机 报警 投放 回收 检测 电脑 | ||
1.一种水体溢油自动监测报警浮标系统,包括:供电组件、溢油监测设备、数据采集及处理模块,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浮标组件和无线通讯组件,所述的溢油监测设备包括:水面油膜监测设备和水中油监测设备,将所述供电组件、溢油监测设备、数据采集及处理模块和无线通讯组件集成设置在所述浮标组件上,所述的溢油监测设备的输出端与所述数据采集及处理模块连接,所述的数据采集及处理模块与无线通讯组件连接,所述供电组件给系统供电。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体溢油自动监测报警浮标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浮标组件包括浮标体、浮标重锤、浮标支架、浮标舱和仪器井;所述的浮标重锤设置在浮标体的底部,用于保证浮标在水中的平衡;所述的浮标支架设置在浮标体的上平面上;所述的浮标舱设置在浮标体的中心;在所述浮标体的顶面上围绕所述浮标舱设置所述仪器井,且所述仪器井贯穿所述浮标体。
3.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水体溢油自动监测报警浮标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供电组件包括:太阳能电池板、太阳能控制器和蓄电池。
4.按照权利要求3所述的水体溢油自动监测报警浮标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水面油膜监测设备和太阳能电池板固定在浮标支架上;所述的水中油监测设备安装在所述仪器井中,且其传感端伸出所述仪器井的下端口;所述无线通讯组件包括天线和无线通讯模块,所述的蓄电池、太阳能控制器、数据采集及处理模块和无线通讯模块安装在浮标舱内,所述的天线固定在所述浮标支架的顶部。
5.按照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水体溢油自动监测报警浮标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浮标舱上设置防水等级为IP67的浮标舱盖,所述浮标舱盖上设置水密接头和舱盖提手,在所述浮标舱内设置保护罩,所述的太阳能控制器、数据采集及处理模块和无线通讯模块安装在保护罩内;所述蓄电池固定在所述浮标舱的底部,所述浮标舱内的设备与所述浮标舱外的设备的电气连接通过水密接头连接。
6.按照权利要求2-4任一项所述的水体溢油自动监测报警浮标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浮标支架的顶部还设置有GPS定位装置、声光报警器和航标灯。
7.按照权利要求5所述的水体溢油自动监测报警浮标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浮标支架的顶部还设置有GPS定位装置、声光报警器和航标灯。
8.按照权利要求7所述的水体溢油自动监测报警浮标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浮标支架包括三根立柱,所述立柱的底端固定在所述浮标体的上平面上,所述立柱的顶部设置有三角支撑和三角平台;所述的GPS定位装置、声光报警器和天线分别固定在三根所述立柱的顶端,所述的航标灯固定在所述三角平台上。
9.按照权利要求2-4任一项所述的水体溢油自动监测报警浮标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浮标体上半部为圆盘形、下半部为倒置的圆台形,所述浮标重锤设置在所述圆台形的底部中心。
10.按照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水体溢油自动监测报警浮标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水面油膜监测设备为紫外荧光溢油监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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