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迷你练歌录音房有效
申请号: | 201820785516.5 | 申请日: | 2018-05-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8236027U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14 |
发明(设计)人: | 雷绍阳;赵鹏;许辉;陈和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兆云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H1/12 | 分类号: | E04H1/12 |
代理公司: | 成都顶峰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24 | 代理人: | 任远高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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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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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种迷你练歌录音房,其特征在于:包括箱体和安装在箱体一侧可开启的门(5),箱体内的其中一侧墙面上设有触摸屏(7)、音箱(10)和点唱机柜,点唱机柜的两侧设有自动售货机(11),触摸屏(7)分别与点唱机柜和自动售货机(11)电性连接,点唱机柜与音箱(10)电性连接,点唱机柜上设有调音操控台(8)和麦克风(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迷你练歌录音房,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包括底座(1)和顶架(2),底座(1)和顶架(2)之间安装有左侧玻璃墙(3)、右侧墙体(4)和后墙墙体,门(5)设于箱体的前侧,右侧墙体(4)的外墙面设有广告灯箱(6)。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迷你练歌录音房,其特征在于:所述门(5)和顶架(2)之间设有磁力锁(12),箱体上设有与磁力锁(12)电性连接的人脸识别装置(16)。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迷你练歌录音房,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架(2)上设有数字显示屏(13)。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迷你练歌录音房,其特征在于:所述右侧墙体(4)由吸音材料制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迷你练歌录音房,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内设有点唱机柜的该侧墙面上设有与点唱机柜电性连接的显示屏(17)。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迷你练歌录音房,其特征在于:所述音箱(10)的出音口位置设有防护网。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迷你练歌录音房,其特征在于:所述音箱(10)外部包裹有隔音棉。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迷你练歌录音房,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内搁放有与点唱机柜通信连接的头戴式耳机(15)。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迷你练歌录音房,其特征在于:所述点唱机柜上设有USB供电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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