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车载单元OBU有效
申请号: | 201820462023.8 | 申请日: | 2018-03-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8207920U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07 |
发明(设计)人: | 桂杰;王珲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聚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B15/06 | 分类号: | G07B15/06;G06K7/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杨泽;刘芳 |
地址: | 102206 北京市昌***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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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载单元 容置部件 异形卡 标准卡 外轮廓 本实用新型 尺寸缩小 电子标签 占用空间 人性化 容置 匹配 多样性 |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车载单元OBU,包括:OBU主体和设置在所述OBU主体上的容置部件,所述容置部件用于容置异形卡;所述容置部件的外轮廓与所述异形卡的外轮廓相匹配,且所述容置部件沿所述异形卡插入所述容置部件的方向的截面的面积小于标准卡的表面积;其中,所述标准卡的表面积为85.5mm×54mm。该方案通过在车载单元OBU的OBU主体上设置容置部件,实现了在车载单元OBU上使用异形卡,由于异形卡尺寸可以做的比标准卡更小,进而可以将电子标签的整体尺寸缩小,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因使用标准卡使得车载单元OBU整体尺寸过大、过多占用空间的问题,并且增添了车载单元OBU的多样性和人性化。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射频通信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车载单元OBU。
背景技术
不停车收费系统(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简称“ETC”)是利用车辆自动识别(Automatic Vehicle Identification简称“AVI”)技术完成车辆与收费站之间的无线数据通讯,进行车辆自动识别和有关收费数据的交换,通过计算机网路进行收费数据的处理,进而实现不停车自动收费的全电子收费系统。ETC系统主要包括:前台系统和后台系统两大部分,其中,前台系统主要包括安放在车辆中的车载单元(On Board Unit,简称“OBU”),OBU是一种能够与后台系统中的路测单元进行微波通信的设备,通常安装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内侧,一般主要由OBU主体和双界面中央处理器卡(简称用户卡)组成。其中,OBU主体主要存储车辆的信息(如ID信息、身份信息、属性信息等),其作为与路侧单元微波天线交互的通信中继器;用户卡中通常存储有用户账号以及该用户账号下的金额等信息,其与路测单元的数据交换需要通过OBU主体才能完成。
在ETC系统的实际应用场景中,安装有OBU的车辆在高速通过收费站ETC车道时,会经过安装在ETC车道上的路侧单元的微波天线,OBU可以与该微波天线进行微波通讯,将相关数据传输至路侧单元,然后利用后台系统中的计算机网路对该相关数据进行后台结算处理,从而达到车辆通过路桥收费站不需停车而能缴纳路桥费的目的。
现有的OBU主体普遍适用的用户卡为标准卡(即国际统一尺寸为85.5mm×54mm×0.76mm的卡)。随着社会的发展,为了适应人们的个性化需求,区别于标准卡的异形卡应运而生,一般将尺寸不限于标准卡尺寸的卡称为异形卡,其中诸如长方形的、正方形的、三角的、椭圆圆形等几何形卡,称之为“非标准卡”,而把动物形状、娃娃形状的一些不规则的仿物形状卡称为“准异形卡”。但是现有的OBU主体并不能适用异形卡。另一方面由于通常的OBU主体采用13.56MHz的读卡天线与用户卡进行数据通信,因此通信距离较短,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需要将用户卡插入OBU主体,以保证二者距离在正常通信范围内,用户卡插入OBU主体上的卡槽内后,会触发OBU主体上的读卡触发器发出触发信号,OBU主体在接到该触发信号时开始读取用户卡,用户卡的天线即可与OBU主体中的读卡天线进行无线数据通信,以使OBU主体可以读取用户卡内容。
这就使得车载OBU主体上需要设置能够容纳用户卡的卡槽,适用标准卡形的用户卡时,无论用户卡是横着插入或是竖着插入,卡槽都需要能够容纳用户卡的某一边长(长或宽),因而,用户卡的尺寸制约了OBU主体的尺寸大小,例如,为了节约空间,目前的OBU主体宽度需要大于等于标准卡的宽度(54mm),才能够使用户卡正常插入OBU主体,由此导致车载OBU主体的整体尺寸过大,过多的占用车辆前挡风玻璃空间,影响驾驶员视线。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车载单元OBU,通过在OBU主体上设置容置部件用于容置异形卡,实现了在车载单元OBU上使用异形卡,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因使用标准卡使得车载单元OBU整体尺寸过大、过多占用空间的问题,并且扩大了车载单元OBU对于不规则用户卡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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