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卤钨灯管用氙气的回收再利用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820460478.6 | 申请日: | 2018-03-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8087227U | 公开(公告)日: | 2018-11-13 |
发明(设计)人: | 曹玉芳;肖云;李荣;于志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兰普里克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1B23/00 | 分类号: | C01B23/00;H01J9/52;B01D53/18 |
代理公司: | 天津创智天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2214 | 代理人: | 陈昌娟 |
地址: | 300385 天津市西***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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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支路 回收 回收瓶 石英 氙气 回收再利用系统 防爆钢管 高压阀 卤钨灯 液氮罐 钢瓶 本实用新型 回收系统 预混系统 放入 生产成本 | ||
1.一种卤钨灯管用氙气的回收再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T型的回收支路(21)、石英回收瓶(25)、液氮罐(26)、防爆钢管(27)和装有待回收氙气的钢瓶(29),
所述回收支路(21)的一端经一第一高压阀(22)与预混系统(28)连接;回收支路(21)的第二端与所述钢瓶(29)连接;回收支路(21)的第三端经一第二高压阀(23)与所述石英回收瓶(25)连接;
所述石英回收瓶(25)选择性的放入所述液氮罐(26)或防爆钢管(27)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卤钨灯管用氙气的回收再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高压阀(23)的下端经一真空胶管(24)与所述石英回收瓶(25)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卤钨灯管用氙气的回收再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石英回收瓶(25)的容积与待回收的氙气的容积相当。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卤钨灯管用氙气的回收再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在对所述石英回收瓶(25)抽真空时,所述石英回收瓶(25)放入所述防爆钢管(27)内;在将所述钢瓶(29)内的待回收氙气回收至抽真空后的石英回收瓶(25)前,所述石英回收瓶(25)放入所述液氮罐(26)内;在将回收至石英回收瓶(25)内的氙气充回所述钢瓶(29)前,所述石英回收瓶(25)放入所述防爆钢管(27)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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