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收费岛设备一体化集成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20409920.2 | 申请日: | 2018-03-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7895499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21 |
发明(设计)人: | 张跃峰;王力杰;张瑞峰;刘爱霞;张慧君;陈明;张晋峰;贡强;张瀚林;来晓磊;张馨丹;席秀鹏;韩俊杰;郝君军;马瑞朋;胡雪峰;张天翼;白柱军;陈磊;张锦;史华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张瑞峰 |
主分类号: | G07B15/04 | 分类号: | G07B15/04 |
代理公司: | 太原倍智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4111 | 代理人: | 张宏 |
地址: | 030012 山*** | 国省代码: | 山西;1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栏杆机 收费岛 栏杆 费额显示器 设备一体化 摄像头 集成装置 安装架 补光灯 本实用新型 上下移动 左右转动 爆闪灯 安全警示 收费装置 手孔 高速公路 通行 公路 | ||
本实用新型属于公路收费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收费岛设备一体化集成装置。本实用新型收费岛设备一体化集成装置,包括爆闪灯、费额显示器、栏杆机、栏杆、摄像头、补光灯和安装架,所述栏杆机安装在收费岛上,栏杆机底部与收费岛内手孔相连通,所述栏杆设置在栏杆机后侧的栏杆机轴上,所述摄像头通过安装架设置在栏杆机上,并可进行上下移动和左右转动调整,所述补光灯通过安装架设置在栏杆机上,也可进行上下移动和左右转动调整,摄像头和补光灯均设置在栏杆机的同一侧,所述费额显示器设置在栏杆机顶部用以显示车辆在高速公路通行资费情况,所述爆闪灯设置在费额显示器上部用以安全警示。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公路收费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收费岛设备一体化集成装置,也可用于具有相同需求的其他领域。
背景技术
高速收费站,作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将收费岛上各类监控、收费、信息发布、通信设施设备进行整合,提高设备的性能,减少设备间的相互影响;优化布局、高效利用空间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在现有高速公路收费岛上,栏杆设备、信息发布、信息采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和安全设施是相互独立的,各设备在布设安装时需单独制作基础和手孔及管线等设施,占用空间较大,且存在相互影响、相互遮挡的严重问题;各设备均需与岗亭内部设备连接,不同设备存在单独走线的情况,对收费岛开孔、开槽和线管暗敷,线路杂乱,不能有效保护线路,也不利于后期维护和管理。因此,对收费岛上栏杆设备、信息发布设备、信息采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安装布设,亟待一种方便快捷、统一高效的集成化设备方案。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高速公路收费岛上彼此分离的栏杆机、视频监控设备、费额显示器和安全设施的一体化集成问题,提供一种收费岛设备一体化集成装置。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收费岛设备一体化集成装置,包括爆闪灯、费额显示器、栏杆机、栏杆、摄像头、补光灯和安装架,所述栏杆机安装在收费岛上,栏杆机底部与收费岛内手孔相连通,所述栏杆设置在栏杆机后侧的栏杆机轴上,所述摄像头通过安装架设置在栏杆机上,并可进行上下移动和左右转动调整,所述补光灯通过安装架设置在栏杆机上,也可进行上下移动和左右转动调整,摄像头和补光灯均设置在栏杆机的同一侧,所述费额显示器设置在栏杆机顶部用以显示车辆在高速公路通行资费情况,所述爆闪灯设置在费额显示器上部用以安全警示。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安装架包括连接杆和两个安装座,连接杆的上方和下方设置在栏杆机上,一个安装座与摄像头相连接,另一个安装座与补光灯相连接。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安装座为一个弹性橡胶圈或者由一个固定座和紧固螺栓组成,固定座中间开设有连接孔并通过连接孔套在连接杆上,紧固螺栓穿过连接孔并与连接杆接触以调整固定座的松紧方便固定座的移动和转动。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连接杆为空腔结构以方便在其空腔内布线。
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上技术方案,对收费岛上原有相互分离的栏杆机、视频监控设备、费额显示器和安全设施进行一体化集成,在收费岛施工中有效减少各设备基础和管线施工,便于安装维护。栏杆机、视频监控设备、费额显示器和安全设施一体化集成后极大减少了收费岛上各设备的基础施工,在一体化集成设备内对原有各设备进行综合工程布局布线,解决走线杂乱的问题,高效利用了空间,施工简便、安装快捷、后期维护便捷高效。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安装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张瑞峰,未经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张瑞峰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20409920.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