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费托合成柴油馏分的再加工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820001501.5 | 申请日: | 2018-01-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8166931U | 公开(公告)日: | 2018-11-30 |
发明(设计)人: | 安良成;袁炜;罗春桃;蔡力宏;谭斌;李云平;王峰;张安贵;刘素丽;袁华;邵光涛;梁雪美;李增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G53/08 | 分类号: | C10G53/08 |
代理公司: | 北京邦信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012 | 代理人: | 崔华 |
地址: | 100011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费托合成 进料缓冲罐 再加工系统 柴油 分子筛吸附塔 抽出液 抽余液 原料缓冲罐 预精馏塔 分馏 烷烃 高附加值产品 本实用新型 抽出液塔 抽余液塔 经济利益 塔底物料 多元化 再加工 精馏 塔顶 吸附 |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费托合成柴油馏分的再加工系统,该再加工系统包括:原料缓冲罐,接收费托合成柴油工艺中的C10~C14烷烃馏分;原料预精馏塔,对来自原料缓冲罐的物料进行预精馏;分子筛吸附塔,对原料预精馏塔塔底物料进行吸附和分离;抽出液进料缓冲罐,接收分子筛吸附塔的塔顶抽出液;抽出液塔,对抽出液进料缓冲罐的物料进行分馏;抽余液进料缓冲罐,接收分子筛吸附塔的塔底抽余液;抽余液塔,对抽余液进料缓冲罐的物料进行分馏。该再加工系统能够对费托合成柴油工艺中的C10~C14烷烃馏分进行再加工,从而得到高附加值产品,提高费托合成柴油工艺的经济利益,并实现其产品的多元化发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煤化工领域,特别是费托合成柴油馏分的再加工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石油资源的日益匮乏,煤炭间接液化技术近年来逐渐受到人们广泛的关注。目前国内已建成投产的煤炭间接液化项目有内蒙古伊泰16 万吨/年煤制油项目、山西潞安16万吨/年煤制油项目、陕西未来能源100 万吨/年煤制油项目和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制油项目,此外,还有内蒙古伊泰200万吨/年煤制油项目、山西潞安180万吨/年煤制油项目、榆林兖矿400万吨/年煤制油项目和贵州渝富能源600万吨/年煤制油项目等在建或拟建项目。
然而,目前我国所建煤炭间接液化项目产品单一,以燃料柴油为主,深受国际原油市场的制约,且生产成本和油品市场竞争能力暂时不能与石油炼化行业相抗衡。
而由于煤炭间接液化技术具有原料范围广,产物中超低含硫、氮化合物杂质、低芳烃含量和清洁环保的优势,因此可延伸费托合成产品链,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如环保溶剂油、液体石蜡和轻质白油等产品,实现产品多元化发展、提高煤制油行业的竞争力。但是目前并没有适合对费托合成产品进行进一步处理的系统,例如,对于费托合成柴油工艺中的C10~C14烷烃馏分,其通常来源于费托合成加氢精制单元和费托合成加氢裂化单元,是分别将加氢精制产物和加氢裂化产物通过多次分离得到。目前仅是对来源于费托合成加氢精制单元的C10~C14烷烃馏分脱除异构烷烃获得液体石蜡,而并未对其进行充分地开发以获得更精细、更多元化、附加值更高的产品。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费托合成柴油馏分的再加工系统,该再加工系统能够对费托合成柴油馏分再加工,从而得到高附加值产品,并实现产品的多元化发展。
为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费托合成柴油馏分的再加工系统,包括:
原料缓冲罐,用于接收费托合成柴油工艺中的C10~C14烷烃馏分并对其进行缓冲;
原料预精馏塔,用于对来自所述原料缓冲罐的物料进行预精馏,得到作为塔顶物料的C9-烷烃馏份和作为塔底物料的C10~C14烷烃馏分;
分子筛吸附塔,用于利用吸附剂对所述原料预精馏塔的塔底物料中的C10~C14正构烷烃馏分进行吸附和分离,并利用脱附剂和冲洗剂将吸附于吸附剂中的C10~C14正构烷烃馏分脱附出来,得到作为塔顶抽出液的C10~C14正构烷烃馏分、脱附剂和冲洗剂的混合物,以及作为塔底抽余液的C10~C14异构烷烃馏分、脱附剂和冲洗剂的混合物;
抽出液进料缓冲罐,用于接收来自所述分子筛吸附塔的塔顶抽出液;
抽出液塔,用于对来自所述抽出液进料缓冲罐的物料进行分馏,得到作为塔顶产物的脱附剂,作为侧线产物的脱附剂和冲洗剂的混合物,以及作为塔底产物的C10~C14正构烷烃馏分;
抽余液进料缓冲罐,用于接收来自所述分子筛吸附塔的塔底抽余液;
抽余液塔,用于对来自所述抽余液进料缓冲罐的物料进行分馏,得到作为塔顶产物的脱附剂,作为侧线产物的脱附剂和冲洗剂的混合物,以及作为塔底产物的C10~C14异构烷烃馏分。
优选地,所述再加工系统还包括: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经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20001501.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化工催化重整装置
- 下一篇:一种固定床与流化床复合的气化炉及制气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