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次性开锁的管理办法有效
申请号: | 201811449277.7 | 申请日: | 2018-11-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9615737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02 |
发明(设计)人: | 白维;孙磊;周超;石磊;游江平;傅朝义;傅杰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大汇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国光软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C9/00 | 分类号: | G07C9/00 |
代理公司: | 泉州市文华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5205 | 代理人: | 张浠娟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次性 开锁 管理办法 | ||
1.一次性开锁的管理方法,其应用于一种基于管理平台的无源电子锁具管理系统,所述无源电子锁具管理系统包括管理平台、装设有执行人APP的智能终端、无源锁和有源钥匙,所述无源锁包括锁芯、驱动所述锁芯开启或关闭的执行单元和控制所述执行单元的锁芯控制单元,所述无源锁的锁芯控制单元内存储有无源锁ID,所述有源钥匙包括电源单元和钥匙控制单元,每把所述有源钥匙的钥匙控制单元内均存储有钥匙ID,所述管理平台和所述智能终端通信连接,所述智能终端和所述有源钥匙的钥匙控制单元通信连接,其特征在于,开锁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A1:任务平台下发任务信息到所述管理平台中,该任务信息包括无源锁ID、至少包括钥匙ID的执行人信息、开锁次数一次和任务描述;所述管理平台根据该执行人信息将任务信息推送至执行人APP,该任务信息中的任务描述在执行人APP的用户界面上呈现,将无源锁ID、开锁次数一次和钥匙ID存储于本地;
A2:执行人将所述有源钥匙插入所述无源锁的锁芯,所述有源钥匙为所述无源锁供电并进行通信,所述无源锁将存储的无源锁ID发送给所述有源钥匙,所述有源钥匙将无源锁ID和存储的钥匙ID发送至执行人APP中;
A3:执行人APP将存储的无源锁ID和钥匙ID分别与所述有源钥匙发送的无源锁ID和钥匙ID进行匹配,若一致,则匹配成功;
A4:匹配成功后,执行人APP发送允许操作指令,允许操作指令经由所述有源钥匙交互到所述无源锁,所述无源锁的锁芯控制单元控制所述执行单元处于允许操作状态,执行人转动所述有源钥匙进行开/关锁操作,该锁芯控制单元则根据所述有源钥匙所触发的信号判定执行人执行的是开/关锁的操作,从而控制所述执行单元驱动所述锁芯开启或关闭,并形成一条开/关锁信息,所述有源钥匙将钥匙ID、开/关锁时间和无源锁的开/关锁信息回传到执行人APP中,并在执行人APP中的记录中形成一条开/关锁记录;
A5:当仅当执行人APP判定已获取到一条开锁记录和一条关锁记录时,则判定执行人完成开锁次数一次,随即执行人APP删除自身存储的无源锁ID。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开锁的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执行人信息为执行人的工作编号、身份证号或手机号。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开锁的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源钥匙的钥匙控制单元和执行人APP进行蓝牙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开锁的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终端为安装有执行人APP的便携式终端,执行人APP通过通信网络与所述管理平台进行通信。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成都大汇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国光软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成都大汇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国光软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1449277.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智能门锁
- 下一篇:门锁管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