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卫星激光通信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811321886.4 | 申请日: | 2018-11-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9698721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15 |
发明(设计)人: | 向晓霞;杨峰;任维佳;杜志贵 | 申请(专利权)人: | 长沙天仪空间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B10/118 | 分类号: | H04B10/118;H04B10/85;H04L29/06 |
代理公司: | 北京海虹嘉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9 | 代理人: | 何志欣;侯越玲 |
地址: | 410000 湖南省长沙市高新***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卫星 激光 通信 系统 | ||
1.一种卫星激光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同步卫星(310)和第一低轨卫星(210);
在飞行器(100)尝试与第一低轨卫星(210)建立激光通信链路时,飞行器(100)发射激光束指向具有确定位置的第一同步卫星(310)以请求建立飞行器(100)与第一同步卫星(310)之间的激光通信链路;
在飞行器(100)与第一同步卫星(310)之间建立激光通信链路之后,至少部分地基于指向和跟踪第一同步卫星(310)的飞行器(100)的第一ATP装置(110)确定飞行器(100)的姿态和位置;
确定飞行器(100)的姿态和位置之后,至少根据确定的飞行器(100)的姿态和位置尝试建立飞行器(100)和第一低轨卫星(210)之间的激光通信链路,并通过飞行器(100)和第一低轨卫星(210)之间建立的激光通信链路在飞行器(100)和第一低轨卫星(210)之间直接传输数据;
在飞行器(100)发射激光束指向具有确定位置的第一同步卫星(310)之前,飞行器(100)根据星历数据选择一个能与飞行器(100)和第一低轨卫星(210)共同建立激光通信链路的同步卫星作为第一同步卫星(310),并通过非光学通信方式将选定的第一同步卫星(310)连同飞行器(100)请求与第一低轨卫星(210)建立激光通信链路的消息发送给第一低轨卫星(210);
第一低轨卫星(210)响应于选定的第一同步卫星(310)和飞行器(100)请求与第一低轨卫星(210)建立激光通信链路的消息,先在第一低轨卫星(210)和第一同步卫星(310)之间建立激光通信链路;
在第一低轨卫星(210)与第一同步卫星(310)之间建立激光通信链路之后,至少部分地基于指向和跟踪第一同步卫星(310)的第一低轨卫星(210)的第二ATP装置(211)确定第一低轨卫星(210)的姿态和位置;
确定第一低轨卫星(210)的姿态和位置之后,至少根据确定的第一低轨卫星(210)的姿态和位置尝试建立飞行器(100)和第一低轨卫星(210)之间的激光通信链路,并通过飞行器(100)和第一低轨卫星(210)之间建立的激光通信链路在飞行器(100)和第一低轨卫星(210)之间直接传输数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在飞行器(100)和第一低轨卫星(210)之间建立激光通信链路之前完成确定飞行器(100)和第一低轨卫星(210)中的至少一个的姿态和位置,完成确定飞行器(100)或者第一低轨卫星(210)的姿态和位置之后,未确定姿态和位置的第一低轨卫星(210)或者飞行器(100)朝已确定姿态和位置的飞行器(100)或者第一低轨卫星(210)发射激光束扫描以尝试建立飞行器(100)和第一低轨卫星(210)之间的激光通信链路;
在未确定姿态和位置的第一低轨卫星(210)或者飞行器(100)朝已确定姿态和位置的飞行器(100)或者第一低轨卫星(210)发射激光束以尝试建立飞行器(100)和第一低轨卫星(210)之间的激光通信链路的过程中,未确定姿态和位置的第一低轨卫星(210)或者飞行器(100)的确定过程不终止直至尝试建立飞行器(100)和第一低轨卫星(210)之间的激光通信链路成功或者该系统确定了未确定姿态和位置的第一低轨卫星(210)或者飞行器(100)的姿态和位置。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在飞行器(100)和第一低轨卫星(210)之间建立激光通信链路之后,第一同步卫星(310)保持与飞行器(100)和/或第一低轨卫星(210)之间建立的激光通信链路直至飞行器(100)和第一低轨卫星(210)之间的数据传输完成,并且第一同步卫星(310)识别飞行器(100)和第一低轨卫星(210)之间建立的激光通信链路的链路状态以及通过该激光通信链路传输数据的传输状态,在传输状态为未完成状态且链路状态为不可用状态的情况下,第一同步卫星(310)向飞行器(100)和第一低轨卫星(210)发送协助传输数据的请求,在飞行器(100)和第一低轨卫星(210)均接受第一同步卫星(310)发送的协助传输数据的请求之后,飞行器(100)和第一低轨卫星(210)通过飞行器(100)和第一同步卫星(310)建立的激光通信链路以及第一同步卫星(310)和第一低轨卫星(210)建立的激光通信链路间接传输数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长沙天仪空间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未经长沙天仪空间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1321886.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