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GIS空间数据分析危险源分布的方法及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811259121.2 | 申请日: | 2018-10-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9582750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05 |
发明(设计)人: | 李睿智;任建顺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百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6/29 | 分类号: | G06F16/29;G06F16/26 |
代理公司: | 苏州知途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99 | 代理人: | 张锦波;马刚强 |
地址: | 215299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危险源 行政区域 空间数据分析 展示 符号化处理 分类统计 业务统计数据 地图显示 点击符号 分布分析 分类数据 监测用户 结合空间 空间定位 空间数据 数据采集 详细数据 预定分类 专题图 控件 钻取 优选 绘制 直观 引入 分析 | ||
1.一种基于GIS空间数据分析危险源分布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采集步骤,进行危险源数据采集;所述危险源数据包括空间数据、行政区域数据、危险源分类数据;所述空间数据包括坐标信息和/或地址描述信息;所述行政区域数据包括行政区域编码信息和/或名称信息;所述危险源分类数据包括危险化学品类描述信息、燃气类描述信息、港口类描述信息中的一种或多种;
定位步骤,根据空间数据,对危险源数据进行空间定位;
分类统计步骤,根据行政区域数据、危险源分类数据,对空间定位后的危险源数据,按预定分类类别进行分类统计,得到每个类别危险源的数量;所述预定分类类别包括行政区域、危险化学品类、燃气类、港口类;
符号化步骤,根据空间数据、行政区域数据、危险源分类数据,对分类统计后的危险源数据,进行符号化处理;
展示步骤,根据危险源数据的符号化处理结果,通过地图显示控件,在地图的行政区域上方绘制符号,进行危险源密度展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GIS空间数据分析危险源分布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符号化步骤,具体为:
根据空间数据、行政区域数据,对分类统计后的危险源数据,进行圆形化处理;根据行政区域的中心位置获取圆形中心,根据行政区域包含危险源的数量获取圆形半径;
所述圆形半径与危险源的数量成正比;或者,
所述圆形半径与危险源的数量的平方根成正比;或者,
所述圆形半径与危险源的数量的对数成正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GIS空间数据分析危险源分布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符号化步骤,具体为:
根据空间数据、行政区域数据,对分类统计后的危险源数据,进行柱状图化处理;根据行政区域的中心位置获取柱状图中心,根据行政区域包含危险源的数量获取柱状图高度;
所述柱状图高度与危险源的数量成正比;或者,
所述柱状图高度与危险源的数量的平方根成正比;或者,
所述柱状图高度与危险源的数量的对数成正比。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GIS空间数据分析危险源分布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符号化步骤,具体为:
根据空间数据、行政区域数据,对分类统计后的危险源数据,进行环形图化处理;根据行政区域的中心位置获取环形图中心,根据预定环形宽度、行政区域包含危险源的数量获取环形图内圆半径、外圆半径;
所述环形图内圆半径、外圆半径与危险源的数量成正比;或者,
所述环形图内圆半径、外圆半径与危险源的数量的平方根成正比;或者,
所述环形图内圆半径、外圆半径与危险源的数量的对数成正比。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基于GIS空间数据分析危险源分布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展示步骤,还包括:
监测用户点击某一符号的动作,通过地图显示控件,在地图的行政区域上方展示该符号包含的危险源数据。
6.一种基于GIS空间数据分析危险源分布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采集模块,用于进行危险源数据采集;所述危险源数据包括空间数据、行政区域数据、危险源分类数据;所述空间数据包括坐标信息和/或地址描述信息;所述行政区域数据包括行政区域编码信息和/或名称信息;所述危险源分类数据包括危险化学品类描述信息、燃气类描述信息、港口类描述信息中的一种或多种;
定位模块,用于根据空间数据,对危险源数据进行空间定位;
分类统计模块,用于根据行政区域数据、危险源分类数据,对空间定位后的危险源数据,按预定分类类别进行分类统计,得到每个类别危险源的数量;所述预定分类类别包括行政区域、危险化学品类、燃气类、港口类;
符号化模块,用于根据空间数据、行政区域数据、危险源分类数据,对分类统计后的危险源数据,进行符号化处理;
展示模块,用于根据危险源数据的符号化处理结果,通过地图显示控件,在地图的行政区域上方绘制符号,进行危险源密度展示。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苏州百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苏州百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1259121.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