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尾气处理装置在审
| 申请号: | 201811151795.0 | 申请日: | 2018-09-29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939917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07 |
| 发明(设计)人: | 郄雪光;程乐明;李超伟;马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01D53/86 | 分类号: | B01D53/86;B01D47/06 |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国为知识产权事务所 13120 | 代理人: | 王政 |
| 地址: | 065001 河北省廊坊***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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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喷淋机构 尾气处理装置 连通 尾气 催化反应 加热机构 排气口 喷淋 进气口 喷头 水蒸气 气源连通 尾气处理 尾气排放 有效处理 一氧化碳 去除 烟囱 水源 达标 | ||
1.尾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进气口与尾气气源连通的喷淋机构及与所述喷淋机构的排气口连通的催化反应加热机构,所述喷淋机构内设有用于与喷淋水源连通的喷头,所述催化反应加热机构的排气口用于与烟囱连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尾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喷淋机构为喷淋塔,所述喷淋塔底部设有与所述喷淋塔内腔连通的集水结构,所述喷头设于所述喷淋塔内腔的顶部,且所述喷头通过水泵与所述集水结构的出水口连通。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尾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喷淋机构的进气口设于所述喷淋机构的底部,排气口设于所述喷淋机构的顶部。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尾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尾气处理装置还包括换热器;所述换热器的第一进气口与所述喷淋机构的排气口连通,所述换热器的第一排气口与所述催化反应加热机构的进气口连通,所述第一进气口通过第一换热管道与所述第一排气口连通;所述换热器的第二进气口与所述催化反应加热机构的排气口连通,所述换热器的第二排气口与所述烟囱连通,所述第二进气口通过第二换热管道与所述第二排气口连通。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尾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进气口与所述喷淋机构的排气口之间设有第一控制阀门,所述第二排气口与所述烟囱之间设有第二控制阀门。
6.如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尾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反应加热机构包括蓄热筒、设于所述蓄热筒顶部的顶部加热组件及设于所述蓄热筒下方且与所述蓄热筒底端连通的催化加热筒,所述催化加热筒底部设有所述催化反应加热机构的排气口;
所述蓄热筒内填充有蓄热材料,所述蓄热筒上端侧壁设有用于填装蓄热材料并用于与所述喷淋机构的排气口连通的蓄热区进口,所述蓄热筒下端侧壁设有用于排出蓄热材料的蓄热区出口;
所述催化加热筒内填充有催化剂,所述催化加热筒的上端侧壁设有用于填装催化剂的催化区进口,所述催化加热筒的下端侧壁设有用于排出催化剂的催化区出口。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尾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蓄热材料在所述蓄热筒内腔的填装率为88%-92%,所述催化剂在所述催化加热筒内腔的填装率为83%-87%。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尾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加热筒包括顶端与所述蓄热筒底端连通的第一催化加热筒体及设于所述第一催化加热筒体下方且顶端与所述第一催化加热筒体底端连通的第二催化加热筒体;所述第一催化加热筒体的上端侧壁设有所述催化区进口,下端侧壁设有所述催化区出口;所述第二催化加热筒体的上端侧壁设有所述催化区进口,下端侧壁设有所述催化区出口。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尾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蓄热筒与所述第一催化加热筒体之间以及所述第一催化加热筒体与所述第二催化加热筒体之间分别设有用于防止气流阻塞的过滤结构;所述过滤结构包括栅板及设于所述栅板上侧和/或下侧的筛网。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尾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蓄热区进口处还设有气体分布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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