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互联网的广告数据处理方法及装置在审
| 申请号: | 201811027720.1 | 申请日: | 2018-09-0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377255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2-22 |
| 发明(设计)人: | 文毅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离品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G06F16/95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卓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541 | 代理人: | 马云超;李志刚 |
| 地址: | 400010 重庆市***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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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商户 页面 广告数据处理 访问信息 广告单价 访问 二维码 扫描 互联网技术 单次访问 广告推广 技术效果 时长确定 图像信息 页面获取 互联网 总费用 图像 广告 收益 传播 申请 统计 | ||
1.一种基于互联网的广告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用户通过扫描二维码或识别图像信息对商户页面进行访问的访问信息;
根据各个用户的访问信息确定每天对所述商户页面进行访问的用户数量;
确定所述商户页面获取单次访问所需支付的广告单价;
根据所述每天对所述商户页面进行访问的用户数量、广告单价以及统计时长确定所述商户页面的广告推广总费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互联网的广告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获取用户对商户页面进行访问的访问信息,包括:
接收用户通过扫描二维码或识别图像信息发出的商户链接获取请求;
根据所述商户链接获取请求将商户链接发送至所述用户;
在所述用户通过所述商户链接访问所述商户页面后,记录所述用户对所述商户页面的访问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互联网的广告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接收第一用户对所述商户链接的分享请求;
根据所述分享请求确定分享后的所述商户链接与所述第一用户之间的对应关系。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互联网的广告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根据所述分享请求确定分享后的所述商户链接与所述第一用户之间的对应关系之后,还包括:
确定第二用户通过所述分享后的所述商户链接对所述商户页面进行访问的第二访问信息;其中,所述第二用户包括一个或多个;
确定一时间段内所述第二访问信息的第二访问数量;
确定每个所述第二用户通过所述分享后的所述商户链接访问所述商户页面后所述第一用户的提成信息;
根据所述第二访问数量、提成信息以及对应关系确定所述第二用户的总提成数据。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互联网的广告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接收用户通过扫描二维码或识别图像信息发出的商户链接获取请求之前,还包括:
预先确定所述商户链接与所述二维码和/或所述图像信息之间的第二对应关系;
将所述商户链接、二维码和/或所述图像信息对应写入服务器数据库中。
6.一种基于互联网的广告数据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访问获取单元,用于获取用户通过扫描二维码或识别图像信息对商户页面进行访问的访问信息;
数量确定单元,用于根据各个用户的访问信息确定每天对所述商户页面进行访问的用户数量;
广告单价确定单元,用于确定所述商户页面获取单次访问所需支付的广告单价;
总费用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每天对所述商户页面进行访问的用户数量、广告单价以及统计时长确定所述商户页面的广告推广总费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基于互联网的广告数据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访问获取单元包括:
商户链接获取请求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用户通过扫描二维码或识别图像信息发出的商户链接获取请求;
商户链接发送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商户链接获取请求将商户链接发送至所述用户;
访问信息记录模块,用于在所述用户通过所述商户链接访问所述商户页面后,记录所述用户对所述商户页面的访问信息。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基于互联网的广告数据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链接分享单元;所述链接分享单元包括:
分享请求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第一用户对所述商户链接的分享请求;
对应关系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分享请求确定分享后的所述商户链接与所述第一用户之间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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