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城市住宅与人口容量动态监测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810972786.1 | 申请日: | 2018-08-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8805784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1-13 |
发明(设计)人: | 何继红;汪瑜鹏;彭雪;杨其浩;黄雪莲;梁雄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佛山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G06Q50/26 | 分类号: | G06Q50/26 |
代理公司: | 广州新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4100 | 代理人: | 汪庭飞;吴泽燊 |
地址: | 52800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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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住宅 城市住宅 编制 动态监测系统 监测系统 监测装置 容量监测 输出装置 动态监控 规划管理 容量指数 有效指导 监测 管控 空置 制定 政策 | ||
1.城市住宅与人口容量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城市被划分为多个编制单元,该监测系统包括:
住宅容量监测装置,用以监测每个编制单元的当前住宅容量;
人口容量监测装置,用以监测每个编制单元的当前人口容量;
一个输出装置,其与所述住宅容量监测装置和人口容量监测装置相连;
所述输出装置包括处理模块,其用于获取每个编制单元对应的当前住宅容量和当前人口容量,对每个编制单元的当前住宅容量和当前人口容量进行处理,得到每个编制单元的当前住宅容量指数、当前人口容量指数和当前住宅空置率指数,所述输出装置还包括多个显示模块,一个显示模块对应一个编制单元,所述显示模块用以显示与其对应编制单元的当前住宅容量指数、当前人口容量指数和当前住宅空置率指数。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监测系统还包括:
设于通信管理部门的通信管理设备上的第一数据发送装置,用以发送手机基站数据;
设于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的城建管理设备上的第二数据发送装置,用以发送不动产登记数据和住宅类竣工验收数据;
设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国资管理设备上的第三数据发送装置,用以发送土地权属数据;
设于公安和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的人口管理设备上的第四数据发送装置,用以发送城市的人口数据;
设于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管理设备上的第五数据发送装置,用以发送视频监控数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住宅容量监测装置包括有:
住宅区识别模块,用以获取城市的手机基站数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和土地权属数据,对所述手机基站数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和土地权属数据进行处理,得到城市住宅区数据;
住宅容量动态监测模块,用以获取所述城市住宅区数据、三维激光建筑扫描数据,对所述城市住宅区数据、三维激光建筑扫描数据进行数据处理,得到每个编制单元的当前住宅容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口容量监测装置包括有:
人口动态监测模块,用以获取城市的人口数据、手机基站数据、视频监控数据,对城市的人口数据、手机基站数据、视频监控数据进行数据处理,得到城市当前人口容量分布数据;
人口容量分解模块,获取所述城市当前人口容量空间分布数据,并基于城市编制单元对所述城市当前人口容量数据进行分解,得到每个编制单元的当前人口容量。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监测系统还包括:
设于供电管理部门的供电管理设备上的第六数据发送装置,用以发送住宅类住房用电数据;
以及设于供水管理部门的供水管理设备上的第七数据发送装置,用以发送住宅类住房用水数据。
6.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监测系统还包括:
供电供水监测装置,用以获取每个编制单元的住房用电数据和住房用水数据,对每个编制单元的住房用电数据和住房用水数据进行数据处理,得到每个编制单元的参考空置率指数。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输出装置包括:
校准模块,用以获取与该编制单元对应的参考空置率指数,对所述参考空置率指数、所述住宅空置率指数进行数据处理,得到校准后的住宅空置率指数。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输出装置还包括:
第一预警模块,所述第一预警模块在编制单元的住宅容量指数超出参考住宅容量指数时,生成报警信号;
第二预警模块,所述第二预警模块在编制单元的人口容量指数超出参考人口容量指数时,生成报警信号;
第三预警模块,所述第三预警模块在编制单元的住宅空置率超出参考空置率区间时,生成报警信号;
报警单元,根据所述报警信号进行报警。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报警单元为液晶模组,所述液晶模组包括至少两种不同颜色的背光灯。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输出装置为液晶显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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