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O2O模式的跨境大宗商品交易系统及基交易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1810785176.0 | 申请日: | 2018-07-1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165993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08 |
| 发明(设计)人: | 张宏萍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疆亚欧国际物资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G06Q20/12;G06F9/451 |
| 代理公司: | 乌鲁木齐恒智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65102 | 代理人: | 姜绍华;李伯勤 |
| 地址: | 8332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国省代码: | 新疆;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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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跨境 服务端管理 交易客户端 交易系统 商品交易 多语种 服务端 商品交易系统 交换服务器 后台数据 交易 交易成功 交易客户 结算业务 客户委托 平台管理 市场应用 数据交换 审核 客户 真实性 托管 结算 互联网 代理 账户 应用 银行 | ||
1.一种基于O2O模式的跨境大宗商品交易系统,包括多语种交易客户端、服务端管理系统、服务端交易系统以及后台数据交换服务器,其特征在于:客户通过所述多语种交易客户端进行大宗商品交易在线下单,平台管理人员通过所述服务端管理系统对交易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客户委托平台交易员通过所述服务端交易系统进行代理撮合交易,交易成功后由平台结算人员线下通过指定银行的客户托管账户为客户进行跨境结算业务,所述多语种交易客户端、服务端管理系统、服务端交易系统通过互联网与所述后台数据交换服务器进行数据交换完成在线跨境大宗商品交易功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O2O模式的跨境大宗商品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通过语言包实现任意语种交易客户端的无缝扩展和切换功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O2O模式的跨境大宗商品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多语种交易客户端、服务端管理系统、服务端交易系统均需通过USB-Key进行用户身份认证。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O2O模式的跨境大宗商品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客户委托平台交易员进行跨境交易行为。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O2O模式的跨境大宗商品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由平台为客户在本地银行开设托管结算账户。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O2O模式的跨境大宗商品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平台与海关商检部门进行数据接口,通过政府权威部门的凭证实现对交易商品真实有效性的确认。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O2O模式的跨境大宗商品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平台通过向客户预收交易保证金的方式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在一方出现违约后,从交易违约方支付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交易违约金支付给给违约方。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O2O模式的跨境大宗商品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跨境结算过程通过客户的本地托管结算账户由平台结算人员线下完成。
9.一种基于O2O模式的跨境大宗商品交易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基于O2O模式的跨境大宗商品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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