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顾客离线数据的广告重定向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810746564.8 | 申请日: | 2018-07-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9064214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21 |
发明(设计)人: | 徐璟业;梁寒;刘贽源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南深实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 |
代理公司: | 北京挺立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65 | 代理人: | 赵振 |
地址: | 453000 河南省新乡市新飞大道17***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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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重定向 广告 顾客 云端服务器 事件生成 离线数据采集 重定向系统 离线数据 视频数据 广告投放系统 定向广告 广告请求 广告投放 身份信息 数据获得 数据系统 网络传输 广告商 人群 打通 壁垒 采集 投放 | ||
1.一种基于顾客离线数据的广告重定向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顾客离线数据采集系统和广告重定向事件生成系统,所述顾客离线数据采集系统包括录像设备且用于采集实体店的视频数据,所述录像设备分布在实体店内并用于监控实体店内各个位置;
所述广告重定向事件生成系统包括人体位置检测模块、人体行为识别模块、顾客身份识别模块和重定向事件生成模块,所述人体位置检测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视频数据生成顾客的店内位置信息,并通过与所述店内位置信息相匹配的物品摆放信息生成顾客关注的商品种类信息;所述人体行为识别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视频数据生成顾客的行为信息和行为参数信息;所述顾客身份识别模块依据所述视频数据中的人脸识别并结合支付信息、会员卡号信息或电话号码信息进行顾客身份匹配,从而获得顾客的身份信息;
重定向事件生成模块根据所述顾客关注的商品种类信息、所述行为信息及所述身份信息产生广告重定向事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顾客离线数据的广告重定向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重定向事件包含重定向时间、重定向地点和身份信息及与该身份信息相对应的商品种类信息、行为信息、行为参数信息、面部表情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顾客离线数据的广告重定向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重定向事件生成模块根据广告商制定的定向规则生成广告重定向数据。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种基于顾客离线数据的广告重定向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重定向事件通过网络传输到云端服务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基于顾客离线数据的广告重定向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云端服务器包括广告重定向数据系统和广告投放系统,所述广告重定向数据系统通过处理所述广告重定向事件生成广告重定向数据;所述广告投放系统在收到广告请求后,依据所述广告重定向数据获得广告定向人群,并向所述广告定向人群投放定向广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基于顾客离线数据的广告重定向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云端服务器包括数据库和数据格式转换系统,所述数据库用于存储所述广告重定向数据;所述数据格式转换系统用于将广告重定向数据转换成所述广告投放系统所需要的数据格式。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基于顾客离线数据的广告重定向系统,其特征在于:将数据库中新存入的广告重定向数据记为离线广告重定向数据,将数据库中已存在的广告重定向数据记为在线广告重定向数据,所述广告重定向数据系统将与顾客相匹配的所述离线广告重定向数据和在线广告重定向数据进行融合,并产生总的广告重定向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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