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区块链的交易信息确认方法及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810565810.X | 申请日: | 2018-06-0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848148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18 |
| 发明(设计)人: | 李立中 | 申请(专利权)人: | 立旃(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L29/08 | 分类号: | H04L29/08;H04L29/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亿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09 | 代理人: | 陈霁 |
| 地址: | 200540 上海市金***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区块 交易 信息 确认 方法 装置 | ||
1.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交易信息确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适用于区块链节点网络,所述区块链节点网络包括多个区块链节点,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终端发送的第一交易信息;
确定信息确认集群,以便所述信息确认集群确认所述第一交易信息是否符合第一预制规则,所述信息确认集群包括所述区块链节点网络中符合第二预制规则的指定奇数个区块链节点,所述符合第二预制规则的指定奇数个区块链节点包括接收终端发送第一交易信息的区块链节点,以及与接收终端发送第一交易信息的区块链节点可信值高且相互临近的区块链节点,所述指定奇数大于1;
当所述第一交易信息合规时,将所述第一交易信息在所述区块链节点网络中进行同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信息确认集群包括:
确定信息确认集群;
将所述第一交易信息以及所述确认集群中各个区块链节点的标识发送至所述确认集群中的区块链节点。
3.根据权利要求1-2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确认集群确认所述第一交易信息是否符合第一预制规则包括:
信息确认集群中的各个区块链节点对所述第一交易信息进行验证,得到验证结果;
当验证结果为通过的区块链节点的数量在所述确认集群中超过半数时,确定所述交易信息合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区块链节点的可信值根据安全性确定,其中,区块链节点的安全性越高,可信值越高。
5.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交易信息确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适用于区块链节点网络,所述区块链节点网络包括多个区块链节点,所述装置包括:
接收单元,用于接收终端发送的第一交易信息;
确定单元,用于确定信息确认集群,以便所述信息确认集群确认所述第一交易信息是否符合第一预制规则,所述信息确认集群包括所述区块链节点网络中符合第二预制规则的指定奇数个区块链节点,所述符合第二预制规则的指定奇数个区块链节点包括接收终端发送第一交易信息的区块链节点,以及与接收终端发送第一交易信息的区块链节点可信值高且相互临近的区块链节点,所述指定奇数大于1;
同步单元,用于当所述第一交易信息合规时,将所述第一交易信息在所述区块链节点网络中进行同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单元具体用于:
确定信息确认集群;
将所述第一交易信息以及所述确认集群中各个区块链节点的标识发送至所述确认集群中的区块链节点。
7.根据权利要求5-6任意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验证单元,用于对所述第一交易信息进行验证,得到验证结果;
确定单元,用于当验证结果为通过的区块链节点的数量在所述确认集群中超过半数时,确定所述交易信息合规。
8.一种计算机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程序时实现以下步骤:
接收终端发送的第一交易信息;
确定信息确认集群,以便所述信息确认集群确认所述第一交易信息是否符合第一预制规则,所述信息确认集群包括区块链节点网络中符合第二预制规则的指定奇数个区块链节点包括接收终端发送第一交易信息的区块链节点,以及与接收终端发送第一交易信息的区块链节点可信值高且相互临近的区块链节点,所述指定奇数大于1;
当所述第一交易信息合规时,将所述第一交易信息在所述区块链节点网络中进行同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立旃(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未经立旃(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0565810.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信息记录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设备、信息再现方法和信息再现设备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介质、信息复制装置和信息复制方法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再现方法、信息记录程序、信息再现程序、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再现方法、信息记录程序、信息再现程序、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记录设备、信息重放设备、信息记录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存储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信息记录设备、以及信息重放设备
- 信息存储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回放方法、信息记录设备和信息回放设备
- 信息记录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方法和信息再现装置
- 信息终端,信息终端的信息呈现方法和信息呈现程序
- 信息创建、信息发送方法及信息创建、信息发送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