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单车的租赁计费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810551237.7 | 申请日: | 2018-05-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8765088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8-09 |
发明(设计)人: | 李雪萍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南交通大学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G06Q30/02;G06Q20/14 |
代理公司: | 成都擎智秉业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27 | 代理人: | 王睿 |
地址: | 610031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单车 租赁 计费 方法 | ||
本发明涉及单车,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电单车的租赁计费方法,前述电单车至少具有可相互切换的电动模式和脚踏驱动的发电模式,计费设备通过获取含有计费期间内电单车电能变化数据的计费参数,并根据预设策略输出以上述电能变化数据为运算因子的计费结果。现在的电单车的计费依然采用传统的按时计费,本方法区别于传统的计费模式,根据预设策略输出以上述电能变化数据为运算因子,纳入到计费结果中,这样使电单车的使用计费更加合理,还可以让运营方通过激励用户去对电单车进行主动充电成为可能。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单车,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电单车的租赁计费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有部分共享电单车,靠电池供电,人力和电助力相互不影响,人力驱动时同样会带着电动机转子部分多余做功,转动车把手加速可获得电力供应,不转车把手电动机就会停止转动;还有部分共享电单车,依靠人的双脚蹬,再通过助力传感器装置控制对电动机的驱动。目前共享电单车一般会设置电子围栏(有的是电子围栏限制停车区域、有的是电子围栏限制行车区域,供电区域),投放区域小,量少,可骑行区域也很小。
现在共享单车快速地融入了城市的交通系统中,就目前而言共享单车市场中占据较大份额的依然是纯粹的人力驱动单车,出现了小部分电动或人力、电力混合驱动的共享单车,但是电动共享单车在使用频率上远远达不到纯粹的人力驱动单车,其中十分重要的原因是目前的电动或人力、电力混合驱动的共享单车的电池需要运营商派遣维护人员进行直接充电或者更换电池,或者需要使用者到指定位置进行充电等等。这些问题将共享单车本身具有的优势大大消减,供电方面的问题大大限制了共享电单车的可行车区域和可停车区域,大大增加了运营和维护成本,增加了用户的用车付费。共享电单车相对于纯粹的人力驱动共享单车来说,市场竞争力过弱,用户的选择更多地倾向在纯粹的人力驱动共享单车上。目前的运营方式是通过对单车的使用计时来收取费用,对现在的电单车的运营造成了限制。
现在的电动发电一体机的原理是,当电池通过电机控制器给电机供电时,电机作为动力源带动传动系统转动,最终传递到车轮使电动车正常前进,此时电机发挥的是电动机的作用;当车轮通过传动系统带动电机转动,电机发电并通过电机控制器给电池充电,此时电机发挥的是发电机的作用。
发明内容
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电单车的租赁计费方法,以期望解决目前的电单车计费方法对电单车的运营的限制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提供了电单车的租赁计费方法,前述电单车至少具有可相互切换的电动模式和脚踏驱动的发电模式,计费设备通过获取含有计费期间内电单车电能变化数据的计费参数,并根据预设策略输出以上述电能变化数据为运算因子的计费结果。
这里的计费期间即用户在使用上述电单车所需计费的整个时间段。
现在的电单车的计费依然采用传统的按时计费,本方法区别于传统的计费方法,根据预设策略输出以上述电能变化数据为运算因子,纳入到计费结果中,这样使电单车的使用计费更加合理,还可以让运营方通过激励用户去对电单车进行主动充电成为可能。
进一步的是,上述电能变化数据包括在一个计费周期内的初始电量与结束电量之间的差值;
若设一标准计费周期内的初始电量与结束电量之间的差值为零时所对应的计费结果为基准费,则根据上述预设策略输出的计费结果能够使:
当该标准计费周期内的初始电量>结束电量时,对应的计费结果>基准费;
当该标准计费周期内的初始电量<结束电量时,对应的计费结果<基准费。
通过采用上述方法,这样可以有效地激励用户主动使用发电模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西南交通大学,未经西南交通大学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0551237.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订单异步处理方法、服务器及存储介质
- 下一篇:智能购物车以及智能购物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