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监控用定焦镜头在审
申请号: | 201810498135.3 | 申请日: | 2018-05-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8490586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04 |
发明(设计)人: | 吴冬芹;张云涛;盛亚茗;尚洁阳 | 申请(专利权)人: |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13/00 | 分类号: | G02B13/00;G02B13/18 |
代理公司: | 上海交达专利事务所 31201 | 代理人: | 王毓理;王锡麟 |
地址: | 314000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康和***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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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透镜 定焦镜头 负光焦度 正光焦度 后镜片 前镜片 红外光 可见光成像 光路总长 监控画面 接口适配 使用环境 监控 镜头 成像面 光焦度 解像力 畸变 清晰 调焦 共焦 光阑 后焦 物侧 像侧 像素 解析 明亮 分配 | ||
1.一种监控用定焦镜头,其特征在于,从物侧到像侧依次包括:前镜片群、光阑、后镜片群和成像面,其中:前镜片群依次包括: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一透镜、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二透镜、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三透镜;后镜片群依次包括:第五透镜、第六透镜和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七透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监控用定焦镜头,其特征是,所述的前镜片群中进一步设有第四透镜,该第四透镜采用胶合镜片或具有正光焦度的透镜,其中:胶合镜片包括: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一前透镜和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一后透镜。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监控用定焦镜头,其特征是,当所述的第四透镜采用胶合镜片,其第一前透镜、第一后透镜和第五透镜的焦距分别与镜头整体的焦距的比值为(0.71,1.72)、(-1.08,2.95)、(-1.75,2.25);
当所述的第四透镜采用具有正光焦度的透镜,该透镜与第五透镜的焦距分别与镜头整体的焦距的比值为(0.71,1.72)、(-1.08,2.95)。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监控用定焦镜头,其特征是,所述的第一前透镜和第一后透镜采用球面玻璃透镜,该球面玻璃透镜的焦距为6.13,折射率为1.9459,阿贝数为17.98。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监控用定焦镜头,其特征是,所述的前镜片群中进一步设有第四透镜,该第四透镜采用胶合镜片或具有正光焦度的透镜,其中:胶合镜片包括: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一前透镜和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一后透镜;
所述的第六透镜为胶合镜片,该胶合镜片包括:第二前透镜和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二后透镜。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监控用定焦镜头,其特征是,所述的第五透镜、第二前透镜、第二后透镜和第七透镜的焦距分别与镜头整体的焦距的比值为(0.71,1.72)、(-1.08,2.95)、(-1.75,2.25)、(1.64,7.65)。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监控用定焦镜头,其特征是,当所述的第四透镜采用胶合镜片时,第六透镜的第二前透镜的焦距与镜头整体的焦距的比值为(1.64,7.65);当所述的第四透镜采用具有正光焦度的透镜时,第六透镜的第二前透镜和第二后透镜的焦距分别与镜头整体的焦距的比值为(-1.75,2.25)、(1.64,7.65)。
8.根据权利要求1~3、5~7中任一所述的监控用定焦镜头,其特征是,所述的第一至第三透镜的焦距分别与镜头整体的焦距的比值为(5.71,6.75)、(-1.66,-0.92)、(-2.16,7.68)。
9.根据权利要求1~3、5~7中任一所述的监控用定焦镜头,其特征是,所述的第一透镜的焦距与第二透镜的焦距的比值为(-6.2,-4.07);所述的第二透镜的焦距与第三透镜的焦距的比值为(0.12,0.84)。
10.根据权利要求1~3、5~7中任一所述的监控用定焦镜头,其特征是,所述的镜头整体的长度与镜头整体的焦距的比值为(0.16,0.20)。
11.根据权利要求1~3、5~7中任一所述的监控用定焦镜头,其特征是,所述的镜头的最大视场角与其对应的成像像高的积与其对应的第一透镜朝向物方的最大通光口径的比值为(38.46,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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