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使用移动装置结算支付的装置和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1810371537.7 | 申请日: | 2013-03-3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830586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1-16 |
| 发明(设计)人: | 谢祥臻;许良盛;潘昕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可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主分类号: | G06Q20/32 | 分类号: | G06Q20/32;G06Q20/16;G06Q20/36;G06Q20/40;G07G1/12 |
| 代理公司: | 苏州市新苏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2221 | 代理人: | 杨晓东 |
| 地址: | 518131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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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移动装置 安全元件 软件模块 支付请求 结算 读取 近场通信装置 个人化 销售点 嵌入 发送 核实 传输 响应 配置 通讯 批准 应用 | ||
1.一种结算支付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包括:
提供在嵌入有安全元件的第一移动装置上执行的软件模块,其中所述安全元件已经被个人化,经由所述安全元件配置所述软件模块,所述第一移动装置包括有关于一个电子账单的数据;
在第二移动装置的用户批准了针对从所述第一移动装置无线的传输来的电子账单的支付后,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移动装置的支付请求,其中所述第二移动装置是近场通信装置,其用来执行与所述第一移动装置中的软件模块进行通讯的一个应用以从所述第一移动装置读取所述数据;
核实所述支付请求;和
在所述支付请求被处理后,发送支付响应给所述第一移动装置的用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移动装置包括显示屏,当所述数据进入所述第二移动装置时,利用所述显示屏显示所述电子账单。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核实所述支付请求包括:
当所述第二移动装置的用户提供的结算金额少于所述电子账单上的应付金额时,发送拒绝信息给所述第二移动装置;或
当所述第二移动装置的用户提供的结算金额等于或大于所述电子账单上的应付金额时,继续支付流程。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还包括所述个人化的安全元件的标识符,所述核实所述支付请求还包括:
核实所述第二移动装置的用户是否维持有用于结算所述电子账单的账户和所述安全元件的标识符是否已被认证,
所述方法还包括:与金融机构交互加密信息以将所述第二移动装置的用户提供的结算金额转账给所述第一移动装置的用户的指定账户,该金融机构持有所述第二移动装置的用户的账户;一旦收到所述结算金额到达所述指定账户的确认信息,产生所述支付响应。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移动装置是非接触卡和用于产生所述电子账单的销售点装置的部分,所述非接触卡装载有所述电子账单,所述数据还包括所述个人化的安全元件的标识符和所述第一移动装置的用户的标识符,以方便借助可信服务管理的服务通过转账来结算在所述电子账单中的费用,
所述第二移动装置包括由金融机构提供资金的电子钱包,所述第二移动装置嵌入有模拟器以进行货币交易。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钱包由运行于所述第二移动装置上的程序来支持,经过所述第二移动装置的安全元件配置所述程序,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所述程序和安全识别模块或支付服务器之间建立第一安全通道;
建立第二安全通道以在所述程序和原来用于发布所述程序的安全识别模块之间以及在所述模拟器和所述安全识别模块之间交换各种数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还包括:
在所述第二移动装置上输入并收到有效个人身份号码后,开始来自所述程序的请求;
给一个支付服务器传输一个响应,该支付服务器被配置的用来核实所述响应是否来自一个经过认证的程序,其中所述支付服务器进一步与金融机构通讯以批准一个交易。
8.一种结算支付的网关,所述网关包括:
一个门户,其提供在嵌入有安全元件的第一移动装置上执行的软件模块,其中所述安全元件已经被个人化,经由所述安全元件配置所述软件模块,所述第一移动装置包括有关于一个电子账单的数据;
一个服务器包括:
一个处理器,
与所述处理器连接的存储器,其用来存储在所述处理器上执行的代码,以使得所述服务器能够执行如下操作:
在第二移动装置的用户批准了针对从所述第一移动装置无线的传输来的电子账单的支付后,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移动装置的支付请求,其中所述第二移动装置是近场通信装置,其用来执行与所述第一移动装置中的软件模块进行通讯的一个应用以从所述第一移动装置读取所述数据;
核实所述支付请求;和
在所述支付请求被处理后,发送支付响应给所述第一移动装置的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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