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企业信用评级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810333536.3 | 申请日: | 2018-04-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8550067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18 |
发明(设计)人: | 周小川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星外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精英专利事务所 44242 | 代理人: | 任哲夫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企业信用 企业资料 评级 客户信用 客户 评级系统 计划采购 客户分类 历史数据 评级结果 企业性质 信用评级 系统化 分析 规范化 赋予 政策 制定 管理 | ||
本发明涉及评级技术领域,提供一种企业信用评级方法及系统。一种企业信用评级方法,包括获取企业资料,所述企业资料包括企业名称、企业性质和本年计划采购任务;判断该企业是否为旧客户,若是则执行旧客户评分步骤,若否则执行新客户评分步骤;所述旧客户评分包括分析企业资料及历史数据进行评分得到客户信用分;所述新客户评分包括分析企业资料进行评分得到客户信用分;根据客户信用分得到企业信用评级结果。本发明还提供一种企业信用评级系统。能对客户分类进行规范化、系统化管理,赋予信用评级,从而能针对不同的评级制定不同的业务政策。本发明还提供一种企业信用评级系统。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信用评级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企业信用评级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企业分销渠道的日益增多。根据业务类型的不同,不同渠道不同类型的客户的业务合作需求各有不同。传统的企业渠道管理多侧重于商品、订单、发货等管理,多为记录数据,简单统计分析的功能,针对不同客户的管理、合作深度的变化均依赖人为的判断。然而一个客户的合作模式能否能够未收款就可以发货,且货款的结算周期的应如何设定,对于多商品、多渠道的企业分销系统来讲,极其主观地依赖人为去判断业务合作模式,根本无法满足以及适应日渐庞大的市场需求。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企业信用评级方法及系统,对客户分类进行规范化、系统化管理,赋予信用评级,从而能针对不同的评级制定不同的业务政策。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发明采用如下所述的技术方案。一种企业信用评级方法,包括获取企业资料,所述企业资料包括企业名称、企业性质和本年计划采购任务;判断该企业是否为旧客户,若是则执行旧客户评分步骤,若否则执行新客户评分步骤;所述旧客户评分包括分析企业资料及历史数据进行评分得到客户信用分,所述历史数据包括年度销售总额、欠款金额、年度回款平均时间及年度退货次数;所述新客户评分包括分析企业资料进行评分得到客户信用分;根据客户信用分得到企业信用评级结果。
优选地,在所述旧客户评分中,客户信用分为企业性质得分、本年计划采购任务得分、年度销售总额得分、欠款金额得分、年度回款平均时间得分及年度退货次数得分之和。
优选地,当企业为五百强企业时,企业性质得分为20;当企业为知名上市企业时,企业性质得分为15;当企业为国有企业时,企业性质得分为10;当企业为其他类别企业时,企业性质得分为5;当今年采购任务为五百万以上时,本年计划采购任务得分为10;当今年采购任务为一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时,本年计划采购任务得分为5;当今年采购任务为一百万以下时,本年计划采购任务得分为0。
优选地,当年度销售总额为一千万以上时,年度销售总额得分为20;当年度销售总额为五百万以上,一千万以下时,年度销售总额得分为15;当年度销售总额为一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时,年度销售总额得分为10;当年度销售总额为一百万以下时,年度销售总额得分为5。
优选地,当欠款金额为一百万以上时,欠款金额得分为0;当欠款金额为五十万以上,一百万以下时,欠款金额得分为5;当欠款金额为十万以上,五十万以下时,欠款金额得分为10;当欠款金额为十万以下时,欠款金额得分为20。
优选地,当年度回款平均时间少于一个月时,年度回款平均时间得分为10;当年度回款平均时间为一个月以上,半年以下时,年度回款平均时间得分为5;当年度回款平均时间为半年以上时,年度回款平均时间得分为0。
优选地,当年度退货次数为一次以下时,年度退货次数得分为20;当年度退货次数为一次以上,五次以下时,年度退货次数得分为15;当年度退货次数为五次以上,十次以下时,年度退货次数得分为10;当年度退货次数为十次以上,十二次以下时,年度退货次数得分为5;当年度退货次数为十二次以上时,年度退货次数得分为0。
优选地,在所述新客户评分中,客户信用分为企业性质得分与本年计划采购任务得分之和。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广东星外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经广东星外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0333536.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