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负极活性物质、负极及锂离子二次电池在审
申请号: | 201810172001.2 | 申请日: | 2018-03-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8539137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14 |
发明(设计)人: | 青木卓也;川中康之 | 申请(专利权)人: | TDK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4/36 | 分类号: | H01M4/36;H01M4/587;H01M4/38;H01M4/58;H01M10/0525;H01M10/0585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杨琦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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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负极活性物质 负极 锂离子二次电池 碳材料 负极活性物质层 负极集电体 人造石墨 荧光X射线分析 正极 硫化合物 电解液 硫原子 换算 | ||
1.一种负极活性物质,其中,
含有碳材料和选自硫原子及硫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种硫成分,所述硫成分相对于所述碳材料和所述硫成分的合计量的含量按照通过荧光X射线分析法测定的S换算,为0.0005质量%以上0.01质量%以下,所述碳材料为人造石墨,所述人造石墨的体积密度为0.2g/cm3以上2.5g/cm3以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极活性物质,其中,
所述硫成分的含量按照通过荧光X射线分析法测定的S换算,为0.009质量%以下。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负极活性物质,其中,
所述硫成分的含量按照通过荧光X射线分析法测定的S换算,为0.005质量%以下。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极活性物质,其中,
所述人造石墨的体积密度为0.5g/cm3以上2.0g/cm3以下。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负极活性物质,其中,
所述人造石墨的体积密度为0.5g/cm3以上2.0g/cm3以下。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负极活性物质,其中,
所述人造石墨的体积密度为0.5g/cm3以上2.0g/cm3以下。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极活性物质,其中,
所述人造石墨的比表面积为0.1m2/g以上2m2/g以下。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负极活性物质,其中,
所述人造石墨的比表面积为0.1m2/g以上2m2/g以下。
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负极活性物质,其中,
所述人造石墨的比表面积为0.1m2/g以上2m2/g以下。
10.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负极活性物质,其中,
所述人造石墨的比表面积为0.1m2/g以上2m2/g以下。
11.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负极活性物质,其中,
所述人造石墨的比表面积为0.1m2/g以上2m2/g以下。
12.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负极活性物质,其中,
所述人造石墨的比表面积为0.1m2/g以上2m2/g以下。
13.一种负极,其中,
具有负极集电体和设置于所述负极集电体之上的负极活性物质层,
所述负极活性物质层含有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负极活性物质。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负极,其中,
所述负极活性物质层含有92质量%以上98质量%以下的范围内的所述负极活性物质、1质量%以上3质量%以下的范围内的粘合剂、0质量%以上3质量%以下的范围内的导电材料、和0质量%以上2质量%以下的范围内的增稠剂。
15.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
具有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负极、正极和电解液。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
所述电解液含有环状碳酸酯和链状碳酸酯,环状碳酸酯的含量X和链状碳酸酯的含量Y之比X/Y按照体积比,处于1以上5以下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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