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有效
申请号: | 201810010863.5 | 申请日: | 2018-01-05 |
公开(公告)号: | CN110010774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6-27 |
发明(设计)人: | 孙龙;马星辰;邵爽;刘嵩 | 申请(专利权)人: | 固安鼎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10K50/11 | 分类号: | H10K50/11;H10K50/18;H10K7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创世宏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493 | 代理人: | 崔永华 |
地址: | 065500 河***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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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有机 电致发光 器件 | ||
1.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包括有机功能层,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功能层包含式(1)所示的菲类化合物作为电子减缓材料:
式(1)中,
R1各自独立地选自H或苯基;
R2、R2’分别独立地选自
其中*表示取代基团可与亚苯基进行键合的位点;
m与n各自独立地为1、2或3;且当m为2或3时,多个R2彼此相同或者不同,当n为2或3时,多个R2’彼此相同或者不同;
R3选自C6~C30芳烃基,式(1)中具有多个R3时,多个R3彼此相同或者不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
式(1)中,R2与R2’相同,m和n均为1或m和n均为2。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
式(1)所示菲类化合物选自如下的化合物A1~A12中的一种或多种:
4.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依次包括阳极、有机功能层和阴极,所述有机功能层包括发光层,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光层包括电子减缓层和至少一层的主发光层,所述主发光层包含主体材料和发光材料,所述电子减缓层包含电子减缓材料和主体材料,所述电子减缓材料在所述电子减缓层中的浓度从所述阳极到所述阴极方向随所述电子减缓层的厚度的增大而逐渐增大,所述浓度由3%逐渐增大至7%;
所述有机功能层还包括:
靠近所述阳极一侧依次设置的空穴注入层、空穴传输层、靠近阴极一侧依次设置的电子注入层、电子传输层中的至少一层;
所述发光层中含有荧光性掺杂剂;
选择与主体材料搭配能级匹配的所述电子减缓材料,所述电子减缓层中电子减缓材料的浓度在未接触所述发光层与电子传输层界面之前达到最大值,所述电子减缓材料包含权利要求1-3任一项中所限定的式(1)所示的菲类化合物。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
以主体材料的LUMO能级和电子减缓材料的LUMO能级分别表示所述主体材料和所述电子减缓材料的最低未占分子轨道的能级,电子减缓材料的LUMO能级大于主体材料的LUMO能级,且二者差值范围为0.7~1.5eV。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子减缓材料的LUMO能级与主体材料的LUMO能级的差值为1.0eV。
7.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
以主体材料的HOMO能级和电子减缓材料的HOMO能级分别表示所述主体材料和所述电子减缓材料的最高占据分子轨道的能级,满足:
|电子减缓材料的HOMO能级-主体材料的HOMO能级|≤0.3eV。
8.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子减缓层的厚度为3.0nm~7.0nm。
9.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子减缓材料的三线态能级高于主体材料的三线态能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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