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调色构件部的刮液器及包括其的睫毛膏容器在审
申请号: | 201780063319.0 | 申请日: | 2017-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9843115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6-04 |
发明(设计)人: | 黄载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爱飞司可丽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D34/04 | 分类号: | A45D34/04;B65D51/32;A45D34/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吕琳;宋东颖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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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化妆品内容物 刮液器 睫毛膏容器 调色构件 涂敷构件 容器体 刮掉 可分离地 涂敷部 粘附 储存 | ||
1.一种睫毛膏容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容器体,其储存化妆品内容物;
涂敷部,其可分离地结合于所述容器体,并且具有用于粘附所述化妆品内容物的涂敷构件;以及
刮液器,其结合于所述容器体,用于刮掉粘在所述涂敷构件的所述化妆品内容物,
所述刮液器设有调色构件部,所述调色构件部能够拭去粘在所述涂敷构件的所述化妆品内容物来利用所述化妆品内容物,并且能够刮掉所述化妆品内容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睫毛膏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刮液器包括:
刮液器主体,其可装卸地结合于所述容器体的上端部;以及
所述调色构件部,其设于所述刮液器主体的上端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睫毛膏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调色构件部包括:
调色构件主体,其以延长的方式设于所述刮液器主体的上端部,用于密封所述刮液器主体的上侧部;以及
调色构件孔,其设于所述调色构件主体,
所述调色构件主体在剖面上具有对称的形状。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睫毛膏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刮液器还包括:
取出引导部,其设于所述刮液器主体的上端部边缘,用于引导所述刮液器主体的取出。
5.一种睫毛膏刮液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刮液器主体,其结合于容器体;以及
调色构件部,其设于所述刮液器主体,以拭去粘在涂敷主体的化妆品内容物后使用所述化妆品内容物,并且具有使所述涂敷主体通过的调色构件孔,
所述调色构件部在剖面上具有对称的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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