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毛发切削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780041164.0 | 申请日: | 2017-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9414290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3-01 |
发明(设计)人: | K·K·苏马;M·T·约翰森;Y·P·J·鲍尔奎因;B·W·M·莫伊斯科普斯;R·维哈根 | 申请(专利权)人: | 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8/20 | 分类号: | A61B18/2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郑立柱;王莉莉 |
地址: | 荷兰艾恩***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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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毛发切削 光波导 毛发 亲脂性材料 切削面 疏脂性 波长 侧壁 光源 激光 材料形成 对象身体 切削元件 耦合 发色团 切削 皮肤 吸收 | ||
1.一种毛发切削设备,用于切削对象身体上的毛发,所述毛发切削设备包括:
光源,用于产生一个或多个特定波长的激光,所述一个或多个特定波长对应于由毛发内或毛发上的一个或多个发色团吸收的波长;以及
切削元件,包括耦合至所述光源以接收激光的光波导,其中所述光波导的侧壁的一部分形成用于接触毛发的切削面;
其中,所述切削面的至少一部分设置有第一涂层或层,所述第一涂层或层由亲脂性材料形成或包括亲脂性材料;并且其中,至少所述光波导的所述侧壁的会接触所述对象的皮肤的部分具有第二涂层或层,所述第二涂层或层由疏脂性材料形成或包括疏脂性材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毛发切削设备,其中,所述第一涂层或层被提供用以增加所述光波导与毛发之间的摩擦。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毛发切削设备,其中,所述第二涂层或层被提供用以减少所述光波导与皮肤之间的摩擦。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毛发切削设备,其中,所述亲脂性材料是油、重烃、脂肪、酯、石油副产品或衍生物,如聚乙烯、聚丙烷、氨基酸或镍碳化硅。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毛发切削设备,其中,所述第一涂层或层对于所述一个或多个特定波长中的一个或多个波长的光是透明的或部分透明的。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毛发切削设备,其中,所述第一涂层或层的厚度在0.01μm和100μm之间,或在0.1μm和10μm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毛发切削设备,其中,所述第一涂层或层的折射率等于或大于所述光波导的折射率,并且等于或小于毛发的折射率。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毛发切削设备,其中,所述疏脂性材料为聚合材料。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毛发切削设备,其中,所述疏脂性材料为聚四氟乙烯PTFE或氟化合物。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毛发切削设备,其中,所述第二涂层或层对于所述一个或多个特定波长中的一个或多个波长的光是反射的。
11.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毛发切削设备,其中,所述第二涂层或层的厚度在0.1μm和2000μm之间,或在0.1μm和500μm之间。
12.根据权利要求1-11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毛发切削设备,其中,所述第二涂层或层的折射率小于所述光波导的折射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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