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头戴显示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1331304.1 | 申请日: | 2017-10-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7281385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27 |
发明(设计)人: | 桂小乐 | 申请(专利权)人: | 歌尔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G08B2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正理专利代理有限公司11257 | 代理人: | 张雪梅 |
地址: | 266100 山东省青岛***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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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显示 系统 | ||
1.一种头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头戴显示设备和至少两个头戴显示辅助装置;
所述头戴显示辅助装置包括壳体以及设于所述壳体内的控制单元;
所述壳体上设有至少一个红外发射模块,所述至少两个头戴显示辅助装置发射的红外光形成一个封闭区域;
所述控制单元用于当位于所述封闭区域内的用户触碰形成所述封闭区域的红外光时,向所述头戴显示设备发送反馈信号;
所述头戴显示设备用于接收所述反馈信号并对用户进行安全示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头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红外发射模块为两个,分别向不同方向发射红外光。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头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红外发射模块发射的红外光的夹角为直角。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头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头戴显示系统包括两个所述头戴显示辅助装置,两个所述头戴显示辅助装置发出的不同方向的红外光对应交叉形成所述封闭区域。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头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显示设备包括显示主体以及与所述显示主体连接的头戴组件;
所述头戴显示设备接收到所述反馈信号后,在所述显示主体上显示安全示警提示。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种头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显示设备包括语音模块,所述头戴显示设备接收到所述反馈信号后,控制所述语音模块发出安全示警语音。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头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显示辅助装置的控制单元通过蓝牙或WIFI向所述头戴显示设备发送反馈信号。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头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红外发射模块能够相对于壳体转动。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头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包括对应结合的上壳和下壳,所述上壳包括相邻的第一竖面和第二竖面,所述第一竖面和第二竖面上分别设有红外发射模块。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头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壳背离所述第一竖面和第二竖面的区域形成有由上壳顶面延伸至下壳远离第一竖面和第二竖面的端点的避让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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