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自带线充电宝台灯有效
申请号: | 201720797824.5 | 申请日: | 2017-07-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6929693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26 |
发明(设计)人: | 潘青;曾小彤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速度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9/02 | 分类号: | F21S9/02;F21V33/00;F21V23/06;F21V2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商专永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400 | 代理人: | 高之波,王鹏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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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充电 台灯 | ||
1.自带线充电宝台灯,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1)、仿真烛台(2)、透明灯罩(3);
所述底座(1)内设有电芯(4),所述仿真烛台(2)设于底座(1)并与电芯(4)形成电路导通,所述透明灯罩(3)罩在仿真烛台(2)外部并与底座(1)扣合连接,透明灯罩(3)和仿真烛台(2)之间形成能放置可弯曲卷绕物品的空间;
所述底座(1)内还设有PCBA(5),所述PCBA(5)和电芯(4)形成电路导通,所述PCBA(5)设有USB接口(51),充电接头(52),所述底座(1)设有与USB接口(51)对应的第一通孔(11),所述充电接头(52)延伸出底座(1)外部,所述底座(1)外部设有可放置充电接头(52)的卡槽(1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带线充电宝台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外壁设有可容充电接头(52)导线通过的第二通孔(13),所述第二通孔(13)和卡槽(12)之间设有可收纳充电接头(52)导线的凹槽(14)。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带线充电宝台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灯罩(3)与底座(1)连接的位置设有插块(31),所述底座(1)设有与插块(31)对应的插槽(15)。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带线充电宝台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包括上壳(16)、下壳(17),所述上壳(16)和下壳(17)固定连接形成可容纳电芯(4)和PCBA(5)的内腔;
所述上壳(16)设有第一安装柱(161),所述下壳(17)与第一安装柱(161)对应设置有第二安装柱(171),所述第一安装柱(161)、第二安装柱(171)内均设有螺纹,所述下壳(17)外部与所述第二安装柱(171)对应设有T形孔(172),所述T形孔(172)与第二安装柱(171)的内部螺纹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带线充电宝台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接头(52)设有便于手握的手持部(521)。
6.根据权利要求1或5所述的自带线充电宝台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接头(52)至少包括一个苹果系统接头和一个安卓系统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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