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废物熔融处置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0791120.7 | 申请日: | 2017-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7394851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22 |
发明(设计)人: | 唐续龙;姚建明;胡立琼;陈学刚;赵发敏;李兴杰;刘霞;马明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G5/027 | 分类号: | F23G5/027;F23G7/04;F23G5/44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韩建伟;谢湘宁 |
地址: | 100038***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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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废物 熔融 处置 系统 | ||
1.一种废物熔融处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废物熔融处置系统包括:
固液分离装置(10),用于分离所述废物中的液态废物和固态废物,且所述固液分离装置(10)设置有固态废物出口(101)和液态废物出口(102);
熔池熔炼装置(20),设置有进料口(201),所述进料口(201)与所述固态废物出口(101)相连通;
助燃气供应装置(30),用于向所述熔池熔炼装置(20)提供助燃气;及
第一喷射装置(40),所述第一喷射装置(40)与所述液态废物出口(102)相连通,用于将所述液态废物喷入所述熔池熔炼装置(2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物熔融处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废物熔融处置系统还包括第一供气管路(301),所述第一供气管路(301)的一端与所述助燃气供应装置(30)连通,所述第一供气管路(301)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一喷射装置(40)连通,用于将所述液态废物和助燃气喷入所述熔池熔炼装置(20)中。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废物熔融处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熔池熔炼装置(20)上设置有熔渣虹吸排放口(202)和第一喷射口(203),所述第一喷射口(203)与所述第一喷射装置(40)连通,且所述第一喷射口(203)的高度高于所述熔渣虹吸排放口(202)的高度。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废物熔融处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废物熔融处置系统还包括第二供气管路(302)和第二喷射装置(50),所述熔池熔炼装置(20)的顶部还设置有第二喷射口(204),所述助燃气供应装置(30)通过所述第二供气管路(302)与所述第二喷射口(204)连通,所述第二喷射装置(50)设置在所述第二供气管路(302)上,且位于所述助燃气供应装置(30)和所述第二喷射口(204)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废物熔融处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熔池熔炼装置(20)的顶部设置有烟气出口(205),所述第二喷射口(204)的喷射方向朝向所述烟气出口(205)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废物熔融处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熔池熔炼装置(20)还设置有烟道(21),所述烟道(21)与所述烟气出口(205)相连通,且所述烟道(21)上还设置有第三喷射口(206);所述废物熔融处置系统还包括第三喷射装置(60)和第三供气管路(303),所述助燃气供应装置(30)通过所述第三供气管路(303)与所述第三喷射口(206)连通,所述第三喷射装置(60)设置在所述第三供气管路(303)上,且位于所述助燃气供应装置(30)和所述第三喷射口(206)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废物熔融处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烟道(21)采用膜式壁结构。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废物熔融处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熔池熔炼装置(20)具有多个侧壁,至少一个所述侧壁与竖直平面具有夹角。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废物熔融处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熔池熔炼装置(20)的炉膛顶部的水平截面面积大于炉膛底部的水平截面面积。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废物熔融处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熔池熔炼装置(20)底部设有金属排放口(207)。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废物熔融处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熔池熔炼装置(20)的炉膛底部为斜坡状,所述金属排放口(207)设置于所述炉膛底部。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废物熔融处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炉膛底部的倾角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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