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空气炸锅有效
| 申请号: | 201720728028.6 | 申请日: | 2017-06-21 |
| 公开(公告)号: | CN206962163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02 |
| 发明(设计)人: | 付维思;曹栋升;鲁永柱;孟城城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绍兴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1R13/72 | 分类号: | H01R13/72;A47J37/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240 | 代理人: | 韩建伟,谢湘宁 |
| 地址: | 312017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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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空气 炸锅 | ||
1.一种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包括锅身(10)、设置在所述锅身(10)底部的机座(20)以及设置在所述机座(20)上的支架(30),其中,所述机座(20)上设置有容纳腔(21)和电源线(40),所述支架(30)上设置有导向通道(31),所述电源线(40)能够沿所述导向通道(31)从所述容纳腔(21)内拉出或者缩回放置在所述容纳腔(21)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30)呈柱状结构,所述导向通道(31)为沿所述柱状结构的长度方向延伸的通孔。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30)上设置避让凹槽(32),所述避让凹槽(32)沿所述柱状结构的径向方向延伸并与所述导向通道(31)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锅身(10)上设置有排气窗(11),所述排气窗(11)与所述支架(30)位于所述空气炸锅的同一侧面,所述支架(30)具有凸出于所述锅身(10)的侧面的凸出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30)垂直或倾斜设置在所述机座(20)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源线(40)上连接有插头(41),所述插头(41)的最大截面积大于所述导向通道(31)的横截面积。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座(20)可拆卸地设置有底盖(22),所述底盖(22)用于将所述容纳腔(21)密封。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30)呈圆柱状结构或者椭圆柱状结构。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纳腔(21)包括四个侧壁(211),所述导向通道(31)从第一侧壁与所述容纳腔(21)连通,所述电源线(40)的一端固定在与所述第一侧壁相邻的第二侧壁上。
10.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避让凹槽(32)为多个,多个所述避让凹槽(32)沿所述支架(30)的末端的周向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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